她是中专毕业,在一家公司做秘书,收入不高,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每月存不下什么钱,所以全部的结婚费用都由我来承担,自然这份经济重任也落在了我父母身上,他们拿出了多年的积蓄给我们买了房,我因为是做销售的,有点积蓄,其它的费用就都由我来承担了。虽然她父母也给了她一笔钱,但是由于她母亲是属于比较精的那类人,一直嘱咐她把这笔钱以自己的名义存着以备不时之需。我理解这种不时之需的含义,也就是万一我们离婚了,她还有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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