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文明阮占江通讯员晏红玲湖南株洲一农民假冒***骗扣摩托车,随后卖出谋利。近日,湖南省醴陵市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招摇撞骗案,对被告人李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李某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0年11月初,被告人李某因在家无事可做,手头缺钱,遂从外地购得警用执勤服、警用标志和假的警官证等,于2010年11月15日窜至醴陵市白兔潭镇保山公路查扣摩托车。当日上午11时许,吴某驾驶一辆豪爵黑色女式摩托车经过,被告人李某遂将该车拦下,谎称是醴陵市公安局***四中队的***,要求吴某到四中队接受处理。被告人李某将该摩托车扣下后骑至醴陵市泗汾镇以1400元的价格卖掉,得赃款1400元。被告人李某再次到醴陵市白兔潭镇政府附近作案时被醴陵市公安局***抓获,当场扣押其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