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群租房过道很窄,卫生很糟糕。李海勇 摄
这间群租房接线板都烧黑了。李海勇 摄
昨日,本网报道了南京江宁一套200平米公寓被隔成19间出租的消息。然而就在记者调查这种群租现象该由谁来查处的时候,又有市民向本报96096反映,南京还有“更牛蜗居”,就在秦淮区柳叶路桃园人家小区7幢2单元1002室,160多平方米的楼上楼下两层公寓房竟被隔成17个出租房,最小的房间只有2-3平方米。附近居民曾多次向物业反映过,但始终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又冒出个“更牛蜗居”
隔板都是木头的,接线板已被烧黑
记者昨天上午10点赶到了桃园人家小区,找到了市民反映的7幢2单元1002室。记者在现场注意到,10楼共被分为11室,9室出租给租户,公用厕所和公用淋浴间各一室,11楼共被分为9室,8室出租,剩下一间是公用卫生间。
一间间只有几平米的小房间被用木质墙板隔开,房内除了一张床之外几乎无法容纳其他东西,有的房间连扇窗户都没有。每间房都是木门明锁,狭窄的过道仅1米多宽,过道尽头挂满了租户们晾晒的衣物。在这些群租房内,记者发现屋内弥漫着一股异味,原来地上东倒西歪,堆放着好几个塞满垃圾的垃圾袋,屋内的废品杂物更是散落一地,方便面袋、废报纸、香烟头、破烂的衣物、空啤酒瓶……
记者观察到,过道内放着三四个煤气灶,但只有一罐液化气,地上放着一个多孔接线板,可能因为使用时间过长,已经被烧黑。附近一位居民抱怨道:“这么多人要是同时把电器插在一个接线板上,多危险啊!还有这么多人合用一个煤气灶烧饭,很容易引发火灾,室内用的都是木质隔板,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啊!”
租客称房子是从中介手里租来的
租户小李已经在这住了1个月了,他白天在外面打工,晚上回来休息,一间不到5平米的带窗小隔间一个月只要400元,“因为我这间特殊,带一扇窗户,还比其他的贵100呢!”小李说。
而对于房子的安全隐患,小李表示主要因为价格便宜就租了,其他的没有考虑太多。一位租户还告诉记者,这个房子是租房中介向原房主租的,房子原来的主人可能还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被用来群租。中介在屋内墙壁上贴了一张告示:本公司现推出“客户转介绍赠奖金”活动,租户若能为本公司介绍来别的客户,便可以领取100-200元的奖金。告示上还表示,该中介公司在南京室内还拥有大量合租房源出租。“但这种房子一般都很抢手,我们这里早没了!”小伙子说。
昨天下午,记者按告示上的联系方式,借租房名义联系了这位姓倪的租房中介,但是该中介却以没空为由很快挂掉了电话。
读者反映“最牛蜗居”其实蛮普遍
市民孙先生昨天给本报打来电话称,看到有关“最牛蜗居”的报道后深有感触。他说南京“蜗居”现象其实蛮普遍。他家住南京市幕府西路103号中浩森林湾小区,他家楼上也是出租房,100个平方米的房子虽然未经分隔,但是楼上租住的18个小伙子也是将高低床摆满了房间。“这些小伙子个个精力充沛,每天晚上很晚才睡,上床下床跳上跳下,座椅板凳每人动一下就是18下,你说住在楼下谁能受得了?我们可是每天都要正常休息、正常上班的啊,我现在连卖房子的心都有啦!”说完这些,孙先生表示已经多次找过物业,但始终无法解决问题,他现在已经不知应该去找哪个部门解决问题了。
这些“蜗居”谁来管?
江宁区住建局:联合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调查
不过昨天,因为房东不在,他们没能进这间群租房的门
两天采访下来,记者发现这样的居民区里的群租房并非只有个体现象,秦淮区、栖霞区都有读者向本报96096反映,他们小区内同样存在群租房扰民有安全隐患等问题。但是这些问题该谁来管?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一圈也没有理出头绪。
根据居民投诉,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桃园人家物业管理处。该管理处主任周力说:“我们也很无奈,群租肯定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也希望能早点取缔群租,可是房产是属于业主的,我们也只能协调,无权干涉。”
昨天下午江宁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江宁“最牛蜗居”已经引起了江宁区住建局的高度重视。对于本报报道,他们也感到不可思议,在200平米一间套房内,竟隔成19个单间租给30多房客,他们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调查,但因房东不在南京,住建局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调查人员最终未能进入群租房。目前江苏对群居房出租仍存在法律监管真空,他们对此要想查处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过,该局将与公安、消防、工商等其他部门一道,对蜗居房出租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以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房屋出租其实有一系列的监控流程。《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系统》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房屋出租后,应及时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出租房主将房屋出租后,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而南京市消防支队各基层大队与派出所联合制订《房屋出租户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房屋租赁双方消防安全公约》,正式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管理范围。按照规定和公约,凡是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的房屋,必须经派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才能取得出租许可。
条文规定得很清楚,但是目前房屋出租登记实施的情况并不理想。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对于群租,南京市不同于上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规定房主出租房屋应该都要备案,可如果不备案我们也束手无策,毕竟我们也不是执法部门,群租涉及到的职能机构太多了,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实习生 贾巨声 记者 李海勇
胶囊公寓究竟怎么查?
由房产监察大队责成房主整改,并可罚款
南京市住建部门昨日回应称,只要接到群众举报,可由房产监察大队责成房主整改,恢复房屋原有的自然间,并可处以罚款。
据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国家住建部在今年2月1日起执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的出租单位”,这也就意味着是对租赁市场中“化整为零”的群租现象叫停。一旦接到群众举报,可由房产监察大队责成房主整改,将已经隔断的房间恢复成原始的自然间,并可处以罚款。
他举例说,如果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原本有三个房间,结果被房主将两间面积较大的隔成了四间房,这样一来三房“摇身一变”成了五房,出租给10个人居住。“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有人举报,房产监察大队就要上门核实,责成房主恢复成三间房,并可处以罚款。”
至于具体会罚多少钱,该人士并没有明说,不过记者在南京2004年颁布的《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发现,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将不得出租房屋,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出租房屋”包括未取得房产证、权属有争议、属于危房、改变房屋用途未经批准等,并未涉及“胶囊公寓”这样的出租屋。有人认为群租房屋应归类到第七条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不过官方并未给出明确说法。
房屋恢复原样,究竟能住多少人?
南京没有相关规定,能住多少人房主说了算
隔成自然间后,屋里住多少人谁说了算?“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恐怕住建部门并没有决定权。”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国家住建部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有规定,“人均出租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而目前南京市并没有出台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暂时无法查处,也就是说,只要房主不改变原有的房间格局,能住多少人是由房主说了算的。
南京租赁备案房屋不足10%?
不止这个数,但备案确实不多
有数据显示,现在南京租赁市场上的备案房屋不足10%,数字真的只有这么少吗?
“其实不止这个数,特别是一些高档小区的房屋租赁,租赁双方都会自觉备案。”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介绍说,出租房屋属于住宅的话,备案的手续费为100元,另外再加上相应的税费。据了解,南京高档小区的租赁备案率都很高,承租方通常是外企白领或企业高管,单位会负责报销租房费用,因此要通过备案领取租赁发票。
房子备案后,究竟会有什么保障?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现有法规中并没有赋予房管部门相应的权力予以管理,因此房屋备案与否对普通民众来说意义不大,而且还要多交钱,因此普通民宅出租,备案的确实不多。 记者 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