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振华的照片
曾经被骗的网友在网上贴出陆振华的照片,希望更多受骗者来指认她
□首席记者申子仲 记者 邱延波/文图
昨日,A14版关于新郑11名市民为找工作交给陆振华等人180多万元,工作没安排成,11名市民找其说理时,警方反而以涉嫌非法拘禁为由向市民施压的事见报后,曾经被骗的网友在网上贴出陆振华的照片,希望更多受骗者共同指认。当地警方用警车将陆振华送走后声称,如果11名市民再不离开派出所,将对他们实施拘留。
意外
本报报道引众人关注网友揭露骗子真面目
昨日,有网友在网上指认陆振华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
在昨天的一家论坛上,家住永安街35号院14号楼的网友“跟着感觉”说,他就住在骗子的楼下。这几天来,来找陆振华要钱的人很多。
“跟着感觉”说,他在2009年被陆振华骗了十几万元。当时,陆振华跟他说,她认识河南公务员主考官,向其要了3个名额,如果“跟着感觉”能出钱的话,可以给他一个名额 。
“跟着感觉”在网上还贴出了陆振华的照片,让大家看清她的样子。帖子中,“跟着感觉”还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15838310457,希望其他受害者能与其联系,大家共同指认陆振华。
现场
受害妇女门外哀泣 ***屋内抽烟聊天
昨天近12时,王女士抱着10个月大的女儿,坐在新郑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办公楼门前的台阶上大哭不止。“为了弄个工作,家里借了12万元,现在债主天天催债。”提起自己的遭遇,王女士泣不成声。“如果派出所再不解决,我就把我10个月的女儿放到派出所不管了,反正我也养不起了。”
新华路派出所办公楼门前是一片哭诉声,而办公楼里却是一派“祥和”气氛。记者推开一楼教导员办公室大门,三名***正在屋里喝水抽烟谈笑风生。这种情景,与一墙之隔受害者的哭声和无助形成鲜明对比。
记者了解情况时,警号为015493的***抽着烟说:没有市公安局宣传科的通知,不接受采访。记者跟新郑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打电话,对方让记者把电话递给派出所***,让他们接受采访,但015493号***却坚决不接电话。几位***你推我让,均不接听电话。记者找遍派出所二楼,没见到一名***。所长、副所长办公室也空无一人。
质疑
警方开车送走嫌疑人 非法拘禁是个“套”?
郭女士说,19日下午,新华路派出所把受害者和陆振华及王中敏一起带到派出所后,开始给受害者录口供,但没有对王中敏录口供。
“我们还没录完口供,派出所一位姓蒋的副所长开着警车就把陆振华送走了,还有一辆警车把王中敏也送走了。”郭女士说,派出所送走陆振华和王中敏的时间是20日凌晨1时许,当时还有4名受害者在排队录口供。“事情都还没说清楚,主要当事人咋能离开呢?”
“我们到派出所讨说法,他们将嫌疑人放走,不仅不立案还说我们涉嫌非法拘禁,如果再不离开派出所,就把我们拘留了。”对于涉嫌非法拘禁一事,受害者都感到十分委屈。
据11名受害市民介绍,他们大多是将钱交给了王中敏而王中敏称自己把钱交给了陆振华,所以陆振华在新郑期间,都是由王中敏及其家人负责看守的。
律师
警方多次介入后又离开 此举构不成非法拘禁罪
11名市民称,陆振华报警后,警察曾多次过问此事,但陆振华坚持不走,她甚至还在证明书上写道,“陆振华自愿在新郑等家人送钱来,什么时间还钱,什么时间走人,中间有任何问题,我自己负责”。据此,受骗人分析说,所谓非法拘禁,其实是陆振华、王中敏利用公安机关给受骗人下的“套”。
自从派出所***将王中敏和陆振华送走后,11名新郑市民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记者拨打王中敏的电话时,对方称打错了,而陆振华的电话则一直提示无法接通。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说,从法律角度上说,如果警方在此过程中,曾多次介入并到达现场对双方进行询问,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否则,警方就不至于在多次介入后离开。而这起案件,则是非常明显和典型的诈骗案,新郑警方不予立案,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