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比我小一点,一起合作完全是出于偶然。我们彼此欣赏对方的才华。正好,他单位的三产需要人管理,他拉我入伙,就此成为合伙人。我对他,由好感到信任,把我的真实现状和盘托出,他成了惟一知道我离婚的人。我们合作的初期,正好前夫手里有一个项目,前景很好,我向凡推荐,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一点也没考虑到我和前夫的这种关系。
钱一笔一笔通过我的手给了仁,我觉得自己责任重大,更是不敢丝毫懈怠。那段时间,我突然发现仁很自私。他掌握着所有环节的价格,却从不向我透露,而且总有理由把我们的利润压榨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我觉得不能这样,凡那么相信我,我怎么也不能辜负了人家。
为这,我跟仁吵了好几次,最后,仁同意让我撤资。当我把钱一分不少地交到凡手里的时候,他的眼神很有内容。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凡也疑心我会跟仁串通一气,甚至想好了怎么应对,他没料到,我根本不是那种人,从此对我更加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