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宇 实习生程飞龙 何婉仪 因“大盘菜”电视节目收费问题,顺德市民吴先生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下称顺德广电)告上法庭。昨日经法院调解,顺德广电同意双倍赔偿多收取原告的费用。
吴先生于2009年10月4日开通数字电视两台,并购买了机顶盒,顺德广电公司因此赠送吴先生两台电视各一年的“大盘菜”免费节目。
2011年7月2日,吴先生因欠费停机去顺德营业厅补交欠费,发现被顺德广电公司收取了每月每台30元的“大盘菜”节目费,收取时长为9个月,共计540元。
吴先生认为,虽然被告在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服务协议第3、4条中有写明,用户在订购指定套餐时,套餐所含付费频道的订购期限或赠送期限结束后,用户要退订付费频道业务,须到营业厅办理,否则视为用户同意续订套餐所包含的付费频道。但这一协议在申请表的背面后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一般消费者都不会注意到。这条协议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无效规定。因此要求被告向原告双倍赔偿数字电视付费频道费用1080元。
对此,被告律师则表示,营业厅按照工作程序,已告知用户协议内容。最后经过法院调解,被告顺德广电愿意赔偿原告1080元,双方当庭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