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赌者被法院判决禁入娱乐场所免沾赌

2011/8/26 3:21:3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最后,谭鑫因犯赌博罪,被巫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书中特别强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谭鑫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茶楼等娱乐场所,以免再次沾赌。

  以赌博为生

  不工作不挣钱,天天泡赌场

  输得倾家荡产

  法院以赌博罪对他判处缓刑

  违反禁止令三次以上,可能被收监。检察官坦承,如何监管是个难题

  他是赌场里的常客,从巫山县城到当地偏远农村,哪里赌场开业,他都会去捧场;

  他是个败家仔,因为赌,输光了打工挣来的10多万元,还卖掉了房子,一家人只得租房。

  为了挽救他,巫山县法院日前认定他犯赌博罪,在对他判处缓刑的同时,判决他在缓刑考验期内禁入夜总会、酒吧、迪厅、茶楼等娱乐场所。

  哪里有赌场,就到哪里赌钱

  这个“赌哥”叫谭鑫(化名),今年35岁,巫山县人。

  谭鑫曾当过兵,退伍后去北京等地打工多年,挣了10多万元,2003年回到巫山准备做生意。这个时候,他结识了一些喜欢打牌的人,这些人把他带到赌场。看到别人大把大把地从赌桌上抓钱,他很是羡慕。

  从此,他不顾家人劝阻,不去做生意,也不去找工作,天天跟那帮人混在一起,哪里有赌场,就到哪里赌钱。

  谭鑫每次下的赌注也不小,摇骰子猜单双时,他一下注就是1000元,为此,经常一输就是两三万元。

  每逢赌场开业,他都会捧场

  久而久之,他在这个赌圈里出了名。哪个赌场开业,赌场老板就会给他打电话邀他过去,他也不推辞,并且,还带一帮打牌的朋友同去。

  谭鑫说,从2003年到2005年,几乎巫山的赌场他都去过了,打工挣的钱也被他输光。他到处借钱,借的钱输了没法还,他又把家里的两套房子卖了,与妻子和两个孩子在外面租房。最后,房款也被他输得精光。

  谭鑫说,他可能输掉了二三十万元,还欠下数万元赌债,“我想过戒赌,但始终抵不住诱惑,难以自拔。”

  2009年12月,巫山“黑老大”王兴平被执行死刑。此前王兴平在巫山到处开设赌场,由于谭鑫的“影响力”,经常被叫去打牌。2008年,巫山掀起打黑风暴,王兴平团伙悉数落网,谭鑫逃到了外地。

  2010年12月,谭鑫投案自首。

  禁止进入夜总会,以免沾赌

  承办检察官刘少华认为,谭鑫主动自首,表明有改过自新的意愿。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是必要的,发挥刑罚教育感化功能,帮助其改掉过往恶习意义更大。

  刘少华检察官与法官沟通:鉴于谭鑫嗜赌如命的特点,主动戒赌比较困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判处刑罚的同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进入赌博场所,帮助其彻底戒掉赌瘾。这个建议,得到了法官采纳。

  最后,谭鑫因犯赌博罪,被巫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判决书中特别强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谭鑫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茶楼等娱乐场所,以免再次沾赌。

  据悉,这是我市法院首次对赌博犯罪加判禁止令。检察官刘少华介绍,过去禁止令主要集中在禁止未成年上网等方面。

  禁止令的依据是什么?

  监管如何落实到位?

  四年缓刑期内,禁止谭鑫进入夜总会、卡厅等娱乐场所的依据是什么?

  巫山检察院检察官刘少华解释,该禁止令主要根据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的有关规定(试行)》。

  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一条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监管如何落实到位?

  四年中不让谭鑫进入这些娱乐场所,好监管吗?

  检察官说,目前,监管的确是个难题。娱乐场所太多,人盯人式的监管不太现实。法院已与公安联系,要求谭鑫每一两个月向派出所汇报自己的情况。如果他违反禁止令规定三次以上,可能被收监执行刑罚。

  检察官说,他们正在考虑与治安***联系,将谭鑫的情况向娱乐场所通报,让这些场所禁止他入内。

  “如果赌瘾发了,我就上网”

  昨日,记者联系上谭鑫,听他谈了一下今后的打算。

  记者:今后还赌吗?

  谭鑫:再也不赌了。赌了这么多年,差点毁了家庭,毁了自己。

  记者:你如何保证不进夜总会、卡厅等娱乐场所?

  谭鑫:我是一个比较贪玩的人,四年不到这些地方去,肯定很难受,但我会尽力克制。如果想赌了,我就上网。我正与一个煤厂联系,准备过段时间就去上班。

  赌博罪离你有多远

  不少人喜欢赌博,是不是都犯了赌博罪?答案是否定的,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主要区别是,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邹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