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司马浦镇大西洋村“被出租”的8亩地上,曾搞过不少项目。胡亚柱 摄
曾木宣留下了当时的“合同”原件
围绕着一块8亩大小的集体建设用地,乌龙事件接二连三,让大西洋村民觉得匪夷所思。
大西洋村民小组属于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美西村委会。司马浦镇是著名侨乡、广东省重点工业卫星镇,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工厂聚集,车水马龙。大西洋村小组的两千村民,眼看周边形势火热,也涌动着发展集体经济的欲望。
但该村小组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仅剩下一块8亩大小的建设用地,且据传已于23年前“租”给泰国华侨。此地紧邻广汕公路324国道,如今寸土寸金,若按市场价格计算,仅租金便可年入数万。
不少村民指出,当年出租其实不明不白,既没有正式合同,也没有经过村民同意,遂提出将此地收归村民小组重新规划、利用。但希望归希望,有村民向南方日报(微博)记者反映:在现任村小组长的私自同意之下,未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华侨日前已将此地转让,且新的改建计划正在实施。8月底,南方日报记者赶赴汕头潮南调查。
“三无”协议租地8亩
村民向南方日报记者反映,土地虽于1988年“租”给泰国华侨钟惠容办厂,但当年出租情况不明不白,简直“离奇出格”。
对于村民的反映,1988年担任村小组组长的曾木宣认为“基本属实”。曾木宣向南方日报记者坦承:“1988年上半年的一天,镇领导、美西村支书叫我去开会,说要壮大集体经济,引进华侨来我村小组租地办厂,建议将我们仅剩的11.9亩土地出租。我回来召集村民商量,但几乎所有的村民都表示反对,更没有谁同意我签订租地合同。不过,后来由村委会出面,将土地强行租给了钟惠容。”
为了避免自己担责,曾木宣留下了当时的“合同”原件。南方日报记者仔细察看该“合同”,发现抬头为“征地协议书”,而内容反映的却是租地。
协议书上,甲方为泰国曼谷青山制衣厂,乙方为大西(洋)村经济联合社。协议写着:甲乙双方为发展工业生产,促进家乡经济繁荣,积极引进“三资”企业,鼓励侨商到家乡投资办厂,兴办福利事业。经协商,乙方将广汕路边圩后洋田集体土地转让给甲方投资建厂,兴办实业性企业。根据特区政策规定,甲方使用土地权50年以下,每亩土地地皮应一次性由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二万二千元整。签协议书日期为“1988年6月18日”。
但奇怪的是,这份协议书上,既没有出现具体的土地面积,也没有甲、乙双方的任何签字或盖章,倒是与此事无多大关联的美西村民委员会盖下鲜红大印。南方日报记者找到几个时任村委会干部,均表示对此事“记不清楚”。
大西洋村民认为:“土地是村小组的,村委会根本无权处置,这份合同是典型的无甲方、乙方、鉴证人的‘三无’合同,属无效合同,既不是租地合同,更谈不上是征地合同。”
此后,因扩路需要,11.9亩土地缩成8亩左右。
“租地”事实延续23年
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泰国华侨钟惠容委托国内亲戚在这块土地上建房,但遭到村民强烈反对。工程进展不顺。
直到1992年,大西洋村民小组收到钟惠容支付的一笔钱,村民情绪才有所缓和,工程得以继续。收下这笔钱的是时任村小组长钟汉南。钟汉南向南方日报记者回忆:“记不清这笔钱是从什么地方转来的,总数是17万元。当时,村小组给钟惠容开具了收据,写明是租金。”
村民反映:这17万元一直放在村小组,并没有发到村民手中。钟惠荣当时承诺,这块地上将来要办制衣厂,并解决村内劳动力就业问题,但钟事后并没有兑现。
钟惠荣很快建好一栋4层大楼,每层约400平方米,其他地块则搭建成铁皮棚。23年来,这块地皮上搞过很多项目,获利不菲。据村民反映,“大楼开始搞过招待所,后来又租给美容美发中心。铁皮棚则搞过货运、印花厂、汽车修理等项目。华侨收了不少租金。”
8月30日,南方日报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大楼一楼门面标有欣旺超市、金莎美容美发休闲中心、侨贸货物运输公司、电脑培训等字样。铁皮棚内,则是忠诚汽车修配厂在经营。
村民认为:“即使我们租地,华侨转租没有经过我们同意也不对。”23年来,村民一直质疑土地出租的合法性。近两年来,不少村民更向各部门进行实名举报,要求收回土地,不过都没有下文。
集体土地被私人转卖?
有村民估计,按照眼下市场价格,这块土地价格差不多涨至5000万元。
不少村民向南方日报记者反映:在现任村小组长钟成潮的私自同意下,未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钟惠容近日已将此地转卖给村民钟×武,且新的改建计划正在实施当中。南方日报记者实地暗访发现,原本在此营业的欣旺超市、金莎美容美发休闲中心、电脑培训等已经停业。而铁皮棚内的忠诚汽车修配厂也正考虑搬迁问题。店员说:“租期已到,出租方要收回房子。我们另找地方营业。”
南方日报记者化妆成各种身份,分别给现任村小组长钟成潮、村民钟×武、泰国华侨钟惠容打电话了解情况。电话中,钟成潮承认:“这块土地的确已经卖了。不过,这都是前两任村干部的事,跟我没有关系。”钟x武的家人也表示已买下该地,正准备改建。钟惠容的家属则称:“这块土地已经转让,但价格并非外界传闻的那么多,只有几十万元。”
大西洋村小组仅剩的8亩集体建设用地到底有没有转卖、改变性质?南方日报记者前往司马浦镇国土所核实。该所罗所长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这块土地的所有权一直属于大西洋村小组集体所有,从来就没有转让过。不管是谁,如果私自转让村集体的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没有办理合法手续,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我们也会彻底追查下去。”
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承炼则认为:“如果认定土地出租行为有效,出租者肯定不能私卖土地,并且,在没有明确出租期限等条款的情况下,村集体随时可以要求收回土地。如果认定土地出租行为无效,村集体更可以理所当然地收回土地。”
目前,众多大西洋村民正在谋划如何合理、合法地收回集体土地,并表示“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
●南方日报记者 胡亚柱 发自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