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抢儿子当庭开价 法官让孩子做选择

2011/9/20 17:09: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在庭前调解中,被告余某对离婚表示同意,但要求婚生子小余由其抚养,并且表示如果原告同意孩子由其抚养,不要求原告承担抚养费。面对儿子的表态,被告最终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并自愿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原告也表示保证被告对孩子的探望权,并且在寒暑假方便时被告可以接孩子一起共同生活。

  本报讯 (刘科委 本报记者 杨赛君)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肥西一对夫妻离婚,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互相竞价,最后法官请来了孩子,孩子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余某和鲁某原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双方生育一个可爱的儿子,今年已经11岁。可因为生活琐事,妻子以双方性格不合、常常争吵、已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肥西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余某离婚,婚生子小余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在庭前调解中,被告余某对离婚表示同意,但要求婚生子小余由其抚养,并且表示如果原告同意孩子由其抚养,不要求原告承担抚养费。原告同样不甘示弱,表示也可以不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但孩子必须由其抚养。被告再次表示,如果原告同意孩子由其抚养,还可以给原告一定的经济帮助。

  为了争夺抚养权,双方吵得是不可开交。原被告为了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没有把孩子带到法庭。在法官的要求下,孩子终于来到了法庭,并当庭表示,愿意随母亲生活。因为其生活一直由母亲照顾,并且在学习上母亲尽心辅导,学习也很不错,而父亲因平时较忙,很难照顾到自己。面对儿子的表态,被告最终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并自愿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原告也表示保证被告对孩子的探望权,并且在寒暑假方便时被告可以接孩子一起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