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入黑店遭s.q敲诈并被暴打 店主获刑4年

2011/9/20 17:21:3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杨联文 杨阳 本报记者 何芳芳) 误入“黑店”,遭遇色情敲诈,还被暴打一顿(详见本报8月17日11版报道《男子三拒“白骨精”遭暴打》)。近日,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店主费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所获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本报讯 (杨联文 杨阳 本报记者 何芳芳) 误入“黑店”,遭遇色情敲诈,还被暴打一顿(详见本报8月17日11版报道《男子三拒“白骨精”遭暴打》)。近日,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店主费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所获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费某与妻子储某曾在合肥市五州商场开设飞龙旅馆。2000年10月10日中午12时许,储某(已判刑)在合肥市火车站将路过合肥的无为县旅客高某接至飞龙旅馆,登记住宿在201室。其间,储某三次安排女服务员引诱高某,欲从中获取钱财。均遭高某拒绝。当日,下午3时许,储某先后将此事告知严某(已判刑)及被告人费某,并授意二人向高某索要钱财。费某与严某两人遂以嫖娼为由向高某索要2000元,但遭到拒绝。费某和严某先采用言语威胁,后对其实施殴打,逼迫其写下“强***女服务员,同意私了”的字句,造成高某眼部、耳部、颈部等多处受伤,并强行抢走其身上现金2100元以及香烟。费某分得赃款2000多元,严某分得100多元。犯罪后,费某逃逸,2011年6月2日,公安机关将费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