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人员进校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近10年

2011/10/8 11:06:0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近期,泰兴市一些中小学家长向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热线025-96110反映,当地新华书店的工作人员到学校,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并收取100多块钱的征订费。”  其实,对于教辅材料的征订和管理,教育部早已明文规定,任何图书出版、发行商不可以进入校园向学生推荐、征订教辅书籍。

  近期,泰兴市一些中小学家长向新闻热线025-96110反映,当地新华书店的工作人员到学校,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并收取100多块钱的征订费。记者采访发现,这种明显违反教育部门规定的现象在当地已经流行了近十年。(为了保护投诉人和学生,文中的投诉人和学生都使用了化名)

  今年开学不久,泰兴市河失镇村民李文华,突然收到了儿子小鹏从河失镇小学带回的一份告家长书。告家长书由泰兴市新华书店下发,其中写道:你们自愿委托我店订购的2011年秋学期教辅用书已经到货。为保证正常教学之需,我店将送到学校,分发到人并按时收取书款:“一共是11本,127块钱。其中有一本是《红楼梦》。这本红楼梦非买不可,如果你说你有了,你带给他(新华书店)看,没有,你就得买。”

  在告家长书中,记者看到,新华书店替学生征订的教材包括《小学全优同步训练》、《小学标准单元测试卷》、《口语交际》等多个门类,其中还有《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课外读物。

  记者走访发现,泰兴市多个乡镇的中、小学学生都收到过这份告家长书。

  “(你们有没有发这个呀?)恩。发了啊。(你买了几本?)甲:全部都买了。(你买了吗?)乙:买了。(全班有多少人买啊?)就一个人没买,还有一个人没买。(没买的没关系吗?)有,要罚抄。”

  学生们透露说,这些年,每年都有新华书店的工作人员到学校向他们推销教辅材料,而且老师经常会将这些教辅材料作为家庭作业,没买的同学只能抄写。采访中,学生林城偷偷告诉记者,收取书款时,新华书店的销售人员还吓唬他们,不买就要退学。“就是,我们班上有一个人跑到校长室去,告诉校长,有人抢我们的钱,不订书就叫我们退学。(校长怎么说?)校长没有上我们班,他说一会儿来,结果没有来。”

  据了解,由于新华书店推销的教辅材料没有折扣,一些家庭困难的家长本来想拿着书单到新华书店购买,但发现不对外零售。无奈,只好选择在学校订购:“工作人员说这个新华书店没有卖的,要等我们泰兴所有学校里的书卖完了剩下的才能放到书架上去卖。”

  泰兴市新华书店副总经理肖维民解释说,从2002年国家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后,新华书店就开始转变经营模式。每年新学期开学,书店就派工作人员到各中、小学,推荐下一学期的教辅材料,并向学生发放指定书单。学生家长根据需要,选择购买:“新华书店自己到学校向学生家长做好推荐、宣传,由学生家长自愿的在相关的目录上选择他所需要的品种。”

  对此,家长李文华表示质疑,他说自己从来没有委托过书店帮孩子订书:“你现在学生的家长又不是文盲,大家都知道什么书好买、什么书不好买,这个不是我们委托的,这个不可能的。”

  其实,对于教辅材料的征订和管理,教育部早已明文规定,任何图书出版、发行商不可以进入校园向学生推荐、征订教辅书籍。

  那新华书店是怎么进入学校的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学校长表示,根据泰兴市教育局规定,各种图书出版、发行商被明确禁止进入校园销售教辅材料的,但当地新华书店除外:“因为新华书店是个正规的部门,他们的都是正版的,(那是教委同意的吗?)呃,教育局,要不然我们又不敢啊,我们校长哪有这个权力呢。”

  于是,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泰兴市教育局。泰兴市教育局监察科李科长表示,他们没有允许过新华书店进学校推销教辅材料:“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发行商,如果到学校里,强制由学校组织、代办、代订之类等等,都是违规的。”

  李科长表示,他们将派工作人员到学校调查,如果家长反映的情况属实,他们会给予违规学校处罚,并叫停违规行为。

  【记者(南京地区FM93.7)刘康亮、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