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溜车致下车司机被碾轧致死

2011/10/19 17:33:4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杨昌平) 大兴区一个司机把车停好后,跑到了车后边,结果发生溜车,该司机被自家车给碾死了。于是,刘先生的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在保险限额内支付赔偿金21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 杨昌平) 大兴区一个司机把车停好后,跑到了车后边,结果发生溜车,该司机被自家车给碾死了。事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从而被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死者姓刘,其购买的是辆中型货车,并挂靠在一家商贸公司名下。据刘先生的家属介绍,今年5月,刘先生因其驾驶的中型普通货车溜车,被车辆撞倒碾轧,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部门鉴定死亡原因为闭合性内脏损伤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该车辆系某商贸公司所有,并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事故发生后,刘先生家属申请支付保险理赔款,但保险公司以不符合保险条款的约定为由拒绝支付。于是,刘先生的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在保险限额内支付赔偿金21万余元。

  保险公司为何拒赔?保险公司代理人承认该辆货车确实投保了交强险,但是,保险公司认为,交强险履行赔付义务的前提是发生交通事故。对于2011年5月11日发生的事故,当时死者刘先生是惟一的当事人,而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说明。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认为,这起事故并没有确定为交通事故,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按照交强险进行赔偿。

  如果确定是交通事故,就能赔偿吗?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却予以否认。“即使认定这起事故属于交通事故,那么驾驶员只能是刘先生,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刘先生作为此次事故的驾驶人属于被保险人,而交强险中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所以也不能对刘先生之死予以赔偿。”该代理人表示。

  对于刘先生的死因,保险公司表示,根据询问笔录,事故发生时,刘先生的车没有熄火,他把车开到院子里,自己下去开大门,在这过程中发生了溜车的情况,而且事发时,车上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刘先生是这起事故当时的驾驶人员。 刘先生的家属认为,驾驶人就是对车辆进行掌控的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刘先生已不是驾驶人。家属还认为,保险公司在协议中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大兴法院未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