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男子小陈和女友小丽定下婚约后,应女友要求付了16万元彩礼,之后女友却突然不辞而别离家出走,小陈起诉要求返还。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小丽返还这笔彩礼钱。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21岁的小陈和22岁的小丽都是到北京打工的河南人。2009年7月,两人经人介绍相识,不到2个月感情便进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小丽提出,小陈家必须要给她16万元做彩礼才能结婚。虽然家境不富裕,但小陈想到两人感情很好,而且结婚也是早晚的事,便和家里商量后,凑出了这笔彩礼,此后就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对外按夫妻相称。由于两人年岁还都小,按家乡的习惯并没马上进行婚姻登记。
同居不到3个月,2010年4月,两人因一点琐事发生了争执,小丽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并人间蒸发。小陈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小丽返还他16万元的彩礼钱。
案件审理过程中,小丽一直没有出现,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小丽和小陈虽有婚约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陈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小丽返还彩礼16万元。判决生效后,小丽始终不肯露面,也不肯按时履行判决内容,小陈又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