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倾诉:我结婚5年,无孩,老公有一弟,在三线城市生活。公公以前做老师的,后升至教导主任,去年检查出癌症。检查出后就跟学校商量了,学校说由我们自行垫付医药费,等以后一起报销。(就是死了以后,再一起报销)。
死后学校还会给18个月工资,作为岗位津贴还是抚慰金还是什么我也不清楚那个说法怎么说的。
公婆说没什么积蓄,因为我们结婚5年,一直都租房子住,公婆如果有钱早就张罗买房子的事情了。他们提都没提过,自然嫁进他家门我也没指望住别人给买的房子,一切靠自己双手劳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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