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涵舒 刘松)一男子假冒网监***,设下“连环套”蒙骗并强***女网友。日前,男子林某因涉嫌强***罪,被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林某是内蒙古某农业院校的硕士毕业生,妻子和他是高中同学,两人于2008年结婚,后育有一子。2011年某天,林某和妻子发生口角后心情不好,在QQ上化名“陈晨”找网友聊天,认识了21岁的被害人姜某。
到9月中旬,林某提出想和姜某发生性关系,并愿意为此支付给姜某3000元钱。姜某表示同意后,二人约定在海淀区航天桥某酒店见面。当天在前往酒店路上,姜某就提前接到了林某以“陈晨”名义打来的电话,询问姜某的衣着发型等外在特征。因是网友见面,姜某并未产生怀疑,而是据实以告。然而后来当她刚走到酒店附近时,就被身着黑衣的林某拦住。
林某掏出早已伪造好的警官证,自称名叫“李国强”,是北京市某公安分局网监支队二级警司。而与她相约而来的“陈晨”,已经因贩毒被自己抓获,需要姜某配合做笔录。姜某被林某带到酒店房间后,林某装作录口供,简单询问了姜某的个人和父母情况,问姜某是否知道陈晨贩毒的事情,并告诉姜某,她和“陈晨”聊天的行为属于卖淫,要依法办理;但如果和他发生性关系,他可以帮姜某把卖淫的事情“抹平”。
姜某在林某威胁下,被迫于9月和11月先后两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林某还多次给姜某打电话,称自己为了给姜某抹平卖淫的事情给领导送礼花费了4000元,让姜某还钱,目的在于长期要挟控制姜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起初姜某担心事情传出去,同时误认为林某真的是警察,没有选择报警。2012年3月,林某再次通过电话和QQ联系姜某,要姜某陪他并还1000元钱,忍无可忍的姜某报警后,***在两人约定的酒店将林某抓获。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网络世界并非不受法律、道德等社会规则约束的“超空间”。在网络上需要人际间真诚的交流,更需要网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不轻信盲从,共同维持网络环境的纯净***。 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