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木马计盗窃百万元饰品获刑12年半

2012/6/29 5:01: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自己钻进箱子,让同伙推进珠宝城,夜间出来偷走百万元饰品。朱某以为自己设计的“木马计”天衣无缝,结果却大意地将自己的作案计划书遗落在现场,最终成为警方破案的重要线索。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自己钻进箱子,让同伙推进珠宝城,夜间出来偷走百万元饰品。朱某制订严密作案方案,趁夜连盗三家珠宝商铺,没想到在逃离现场时却将亲笔手书的“策划方案”丢在了现场(本报曾报道)。昨天,西城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2年半。

  去年10月8日晚,朱某藏身纸箱之中,诓骗一名朋友将其推入万丰珠宝城。熬到了清场之后,朱某从天花板夹层中出入,先后盗窃三家商铺银饰、玉器、珠宝、数码相机等物品,共计价值78万余元,他随后还盗窃了1万余元现金。

  朱某以为自己设计的“木马计”天衣无缝,结果却大意地将自己的作案计划书遗落在现场,最终成为警方破案的重要线索。

  几天后,朱某就被抓获,所得赃款赃物全部起获并发还。

  受审时,朱某辩称盗窃是为了“拿回自己的东西”。他说,自己和被盗商铺之一的店主曾是男女朋友,俩人合伙经营店铺。但分手后,前女友并没给自己任何补偿,他因此想通过盗窃的方式,给前女友施压清算账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对其辩解,因其前女友不承认朱某与店铺有任何关系,且没有任何投入和存货,朱某也拿不出相关证据,法院没有采纳。

  ■新闻回放

  2011年10月9日早9点,位于新街口北大街的万丰珠宝城内,3家首饰店发现被盗,被盗物品中包括银条、银饰、客户委托加工的材料以及现金。事发后,西城刑侦支队的侦查员在一家被盗店铺内捡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各类工具的清单、如何从珠宝城出口出去、出去后的行走方向等。侦查员认为,这张纸条应该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前的“策划方案”。一家店铺的老板在看过纸条后表示,上面的字迹像是以前在珠宝城做生意的朱某的笔迹。

  2011年10月12日晚,朱某在鼓楼东大街一家饭馆内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朱某是北京人,34岁,曾有过4次前科。据朱某供述,事发当晚5点多,朱某携带工具藏在一个纸箱内,由同伴将箱子放在手推车中,推进珠宝城,并放在北侧入口处,并未引起注意。当晚6点,珠宝城关门,在确定商场内已无人后,朱某从纸箱爬出。其女友的摊位在地下一层,朱某爬到店铺顶部,用工具打穿顶部后进入行窃。在摊位中,他观察保安巡视的特点,等保安离开后,他用同样方式盗窃隔壁的两家店铺并将门反锁。

  待珠宝城早上开门前,朱某携带所盗物品又躲进纸箱。珠宝城开门后,同伴将纸箱推走。朱某随即逃至朝阳区管庄附近,将赃物藏在出租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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