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伙求“关注”,网上编造幼女强***案
因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讯员 吴新宇 方敏 本报记者 朱寅
为了提高自己在互联网上的“知名度”,两个90后廖某和吴某想尽办法。最后,他们把眼光放到了一条捷径上:编造能吸引人眼球的重大案情,获得网友们的注意力。
可没想到,这种自我炒作的办法,非但没给他们带来多少好处,反而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7月9日,两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桐庐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网上突然传出大案,经查系伪造
7月2日晚8点48分, 桐庐当地一人气很旺的论坛上出现了一条帖子,发帖人网名叫“猴子猴子62”,标题为《分水又出大事情了》。内容骇人听闻,“楼主根据有效情报,东溪方向有个外号叫猴子的人,竟然强***了一名7岁女童,此人现在正在逃串(窜),请看到的人积极举报。”
随后,发帖人又在当天晚上8点54分和8点55分,连续发了两个跟帖。
“气不过的朋友,顶上来!!!!!”
“昨天,对方家里没报警,打算私了,这个猴子是富三代,他爷爷是十大流氓之一。好像讲赔40多万吧。”
短时间内,这个帖子跟帖将近40条,点击率超过4000次,而发帖人“猴子猴子62”也成为论坛里的一名红人。
监控到这条信息后,桐庐警方很快介入调查,但是通过对报警平台的查询和实地了解后,都没有发现相关情况。警方一边继续调查该事件,一边寻找发帖人。
造谣只为做红人,两小伙被拘留
经查,在论坛上发布信息的是桐庐本地人吴某和廖某,都是无业青年。当***找到他们时,两人显然没料到这个帖子会引来警察,一下子就愣住了。
原来,所谓性质恶劣的大案,只是他们为求出名编造的谎言。
吴某和廖某都是95后,一人家中务农,另一人父母经商且离异,两人有一个共同点:和家人没有交流,喜欢在虚拟世界里出风头。
前段时间,桐庐当地出了一起凶杀案,警方发布悬赏后,迅速被一些网民发到了论坛上,引起很大关注,也获得了不少点击率。当天下午,两人在网吧上网时,又谈到这桩事,商量后决定如法炮制一起“大案”,为自己赚取人气。
不过,真去犯案他们是不敢的,只好绞尽脑汁去编故事。案情中提到的“猴子”,其实是吴某自己的外号。而“富三代”、“当地十大流氓”则是他们的臆想。
帖子火了之后,两人得意了一阵,但没过多久,就把这事给忘了,直到***出现。7月9日,警方对廖某和吴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互联网发达了,但有些事不能乱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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