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翁因女保姆跳槽至邻居家将其打伤

2012/9/13 5:29:2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保姆不干后,竟转到邻居家工作,结果引起80岁张大爷的不满。今年3月,因张大爷多次要求王女士到其亲属家干活,引起王女士不满。判决生效后,张大爷将278元医药费赔付给了王女士。

  保姆不干后,竟转到邻居家工作,结果引起80岁张大爷的不满。两人在菜市场相遇后,张大爷动手将保姆打伤。

  张大爷一人独居在于洪区,儿女因工作忙,无法悉心照顾父亲。2009年5月,儿女找到王女士,让其帮着照料,包吃包住每个月1000元。王女士在张家悉心地照顾张大爷,张家子女也感觉不错。就这样,王女士在张家一干就是3年。

  今年3月,因张大爷多次要求王女士到其亲属家干活,引起王女士不满。随着市场行情,王某要求增加工资,张大爷不同意,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王女士萌生去意。恰巧,张大爷家的邻居李某因身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其家人正准备找保姆帮忙。得知王女士准备不干了,李家人联系上王女士,准备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雇她来照顾李某。

  王女士与张家解除雇佣关系,来到李家工作。对此,张大爷认为是邻居李某挖了他的“墙脚”,对李某和王女士颇为不满。今年4月11日,王女士到市场上去买菜,与张大爷不期而遇,双方发生口角并打到一起。厮打中,张大爷用拳头将王女士打伤。王女士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对张大爷处以罚款200元行政处罚。

  受伤后,王女士到医院进行检查,被诊断为胸壁挫伤,先后花费医药费278元。王女士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未住院回家休养了6天。随后,王女士找到张大爷索要医药费和6天误工费未果,将张大爷告上法庭。

  昨天,记者从于洪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审理的结果。该院认为,张大爷因琐事与王女士发生矛盾将其打伤,应当赔偿医药费278元。而对于误工费,由于没有医嘱,王女士也没在医院治疗,因此法院不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张大爷将278元医药费赔付给了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