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31层坠楼后身首异处 警方称因撞到玻璃棚

2012/10/22 7:34: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男子高空坠楼,地面上血迹不多,但令街上行人感到恐惧的是,尸体竟然没有头部。警方通报称,死者从31层天台坠下时,坠落过程中碰到一楼大门的玻璃棚,导致头部和尸身分离。一位市民说,他远远地看到尸体,“两个手用布条绑着,身前的衣服掀了起来,露出了肋骨,手就放在前面”。

  男子高空坠楼,地面上血迹不多,但令街上行人感到恐惧的是,尸体竟然没有头部。(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一时间,微博上盛传龙津东路有男子“头被砍,一只手也被砍,从楼上被抛落”。经警方调查,初步排除他杀,而导致头部与身体分离的原因,是男子在坠楼过程中,摔到了一楼大门处的玻璃棚上。

  高空坠落无头男尸

  事发于荔湾区龙津东路,昨日上午10时左右,龙锦大厦楼下的广场上,新近开张的玉器城正在举行活动,吸引了五六十位街坊排队参与,队伍排出十几米长。在一旁纳凉的刘先生称,忽然听见“砰”的一声巨响,转过头去只见一具男尸躺在地上,“离我大概就七八米远,当时就看见他头不见了,现场也没多少血迹。”有人急忙报警,也有人继续淡定地排队参加活动。(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一名目击者提供的照片上显示,死者侧躺在地,身穿白色上衣、灰色西裤,蓝色袜子外露,但由于距离较远,看不清男子的上半身。还有一名目击者从另一个角度拍摄了较清晰的照片,上面赫然显示男子无头!其头颈根部断裂,切口平整,5厘米左右的喉管状器官暴露在外。上衣从背部后翻到身前,将两个手包裹在其中,裤子皮带已经裂开,除了白色上衣有血外,地上的血迹并不多。

  男子身边,有满地的碎玻璃,这些玻璃来自尸体顶上约5米高的玻璃棚。男子从高处坠下时,先砸到玻璃棚再落地。玻璃棚的外侧金属框架有一处已经凹陷,露出了较锋利的切口,其中的一整块玻璃已经完全被砸碎,留下一个约1平方米大的窟窿。

  上午10时许,警方赶到事发地,将排队参加活动的市民劝走,用警戒线封锁广场,先用广告布将尸体盖住,后又在其周围围上蓝色的帐篷。在尸体六七米远的地方,发现了坠楼男子穿的红白色运动鞋。

  微博盛传男子被谋杀

  昨日上午10时许,有许多围观者将现场情况发上微博,“吓死人……一大早见到无头跳楼案。”最早的相关微博在10点02分发出。10分钟后,另一条微博的描述变成“有人抛了条无头尸落街,有一只手都被砍下”。民间信息平台@广州睇真D发布微博称,“据街坊爆料,刚刚龙津路一商场门口从天而降一具被人斩了头的尸体”,转发量达500多条。此后,“无头男尸”“干尸”、“反手被绑”、“被人抛落楼”等关键词开始在微博流传。

  现场,不少人驻足在不知名的发言者身边,探听各路消息———比起“看见”,这些信息的底色以“听说”居多。

  撞向玻璃棚导致身首异处

  头到哪里去了?从尸体落地后,很少有人看见过死者的头部,于是在现场,“尸体被人斩了头从楼上抛下”成为围观者口中最流行的说法。

  警方通报称,死者从31层天台坠下时,坠落过程中碰到一楼大门的玻璃棚,导致头部和尸身分离。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尸体所在位置斜上方约5米处,是一楼商场顶部玻璃棚,最外侧的金属框已经凹陷,玻璃洒落一地留下一个约一平米大的窟窿。有街坊猜测,男子坠楼时,体重和坠楼的力量,将金属框砸坏,露出的锋利切口将其头部割断。

  附近的一名三轮车夫称,10点半左右,他亲眼看见警方从尸体后方的水池里,捞起一个东西,疑似男子的头颅。其他目击者称,此前均未留意水池里是否有异物。

  双手被衣物裹住

  从事发至警方封锁现场的十几分钟时间里,许多街坊没有亲眼看到尸体,大多是远远围观。

  站在西边的人说,死者上身裸体,只能看到一只手,另一只手被人砍掉了;站在东边的人则称,死者双手被“布条”绑住。微博上同样众说纷纭,关于手的描述均指向“有一只手被砍下”或“手被反绑”。

  一位市民说,他远远地看到尸体,“两个手用布条绑着,身前的衣服掀了起来,露出了肋骨,手就放在前面”。由于头部缺失,市民很难分清死者是正面朝上还是反面朝上,有围观者比画了半天也没法描述是“正绑”还是“反绑”。

  从目击者提供的较清晰的照片上可以看到,死者侧躺在地,白衬衫从背部后翻至身前,扭曲的身形加上围观者的视线被遮挡,容易让人产生视觉上的错觉。

  警方初步排除他杀

  有街坊称,现场几乎看不到大量流淌的血迹,所以不少人议论,死者是被人先杀死后,再抛下楼来,“是具干尸”。从街坊拍到的照片看到,地面的血迹确实较少。(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目击者梁先生猜测,死者在高速坠楼时,上衣被风吹起,撞向玻璃棚的时候,衣服正好罩住头部,身首分离时,鲜血从颈部喷出时正好全部喷在衣服上,而在落地后,包裹着双手的衣服却在胸前,所以衣服上可以看见大量血迹,而地面上却较少。

  对此,荔湾区公安分局的通报证实,经过调查,已经初步排除他杀。

  (线索提供:范先生 300元)

  警方通报

  昨日下午3点多,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在微博上发布警情通报:我区龙津东路龙锦大厦一男子坠楼身亡。10月21日上午10时05分,我局接到群众报称一男子从龙锦大厦坠下身亡,接报后我局立即派***前往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排除他杀,死者姓林(男,52岁,广州市人)。死者于上午9时50分从上址31层天台坠下,在坠落过程中碰到一楼大门玻璃棚,导致头部和尸身分离,目前,我局正在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

  事件还原

  死者系大楼保安从31层天台坠落

  事发大楼的南塔5层有一通道平台,连接东座和北座两栋居民楼,其中东座面向街道,就是死者坠楼的地方。(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该楼栋属大铧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保安莫先生通常守在北座入口,据他回忆,早上9点多,他和清洁工人刘先生均看到,当天本该休假的保安副领班林某走进了北座。当时他脸色阴沉,也没有打任何招呼,径直上了电梯。此后就再也没有看到他下来。

  9点50分左右,莫先生听到楼外传来一声巨响,连忙绕到东座侧边的平台。向下一望,楼底正对着一具无头尸体,尸体上正对的玻璃已经完全破碎。刘先生跑到楼下,近距离看到,这具无头尸体脚上穿着蓝色袜子,下身穿灰色西裤,一双白球鞋摔到几米远外,刘先生突然一惊,林某早上穿的不就是这双白球鞋,还有灰西裤蓝袜子吗?

  十几分钟后,警方进入楼内勘察。据莫先生透露,一位保安带领警察进入监控室,陪同察看了监控录像。该保安告诉他,从录像里可以看到,死者在撞击玻璃棚前,头部与身体还没有分离,从样貌可以认出,正是林某。这时,莫先生才敢确定,“再也没有下楼”的林某已经“走”了。警方也确认,死者为龙锦大厦物管公司员工。

  据北座一住户介绍,31层天台为开放平台,种有花草,平时晒被子都会上去,2009年这里也曾发生过一起民工跳楼案。平台连通到东座,林某或许就是在这里走完了人生最后的几步,坠了下去。

  林某52岁,广州本地人,平时性格很内向,上班时很少说话。他来公司一年左右,“做事很负责”,前两个月才刚刚升为副领班,工资从原先的2000多元升了几百元。莫先生和刘先生与其交流很少,只有林某前来巡岗时才会闲聊几句,莫先生唯一记得的是,有一次他要去泡茶,林某“很热心”地帮忙顶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