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1岁半被送人 30多年后生父讨要赡养费

2012/10/25 5:54: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1岁多就被送给别人了,30多年后,亲生父亲突然来到家里讨要赡养费,张女士对生父当年的抛弃不能释怀。7月23日,老人以自己常年生病、生活困难、无生活来源为由,将张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张女士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1岁多就被送给别人了,30多年后,亲生父亲突然来到家里讨要赡养费,张女士对生父当年的抛弃不能释怀。昨天,经郑州市惠济区法院调解,张女士愿意每月支付给生父200元生活补助。

  今年夏天,一位七旬老人来到张女士家,进门就说,“我是小梅的父亲,是来要赡养费的。”家人听得一头雾水,张女士的父亲住在鹤壁,怎么又来个“小梅的父亲”,而且张口就要赡养费?

  张女士看到这一幕,沉默了一阵说:“我就是小梅,他是我父亲。”张女士一直在抹泪,因为没有得到答复,老人就离开了。

  7月23日,老人以自己常年生病、生活困难、无生活来源为由,将张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张女士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30多年了,他不管不问,需要人照顾了才想起来找我……”张女士在法庭上泣不成声,她说,自己在1岁多时就被亲生父母送人,她不愿赡养生父,只是因为难咽下这口气。

  经过法官一番调解,张女士最终原谅了生父,答应每月给老人200元。老人今后因病所支付的医药费用,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之外的部分,老人同意让其他子女支付,不再要求张女士承担。

  本案的主审法官说,根据《婚姻法》规定,养子女和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与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即收养关系成立后,张女士不必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张女士自愿每月支付生活补助的行为,值得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