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妇女曾遭受性暴力,其中逾20%是遭遇过“10次或以上”的性暴力,当中包括不同形式的严重性侵犯,包括有4成多妇女曾“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迫发生性行为”,有超过四分一被侵的被访者中,“曾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不自愿地发生性行为”及“被侵犯者以照片或影片威吓下发生性行为”。
调查又发现,妇女在遭受暴力后,有“报警求助”的数字非常低,家暴及性暴力的“报警求助”数字分别只有7.6%及4%,而性骚扰则只有不足3%选择报警求助。大部分妇女没有求助的原因都是“感到羞辱”、“不想别人知道”、“不想把事情搞大”及“怕被人指责”,所以选择哑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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