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张爱玲有句话,大意是说要得到一个女人的心就必须先得到她的身体,所以,当我和她好上不久,我们就同居了。我早发现她不是处女,当然了,这年头找个处女太难了,我的思想也不是太封建落后,再说了,重要的是现在而不是过去,于是我们都不再提这件事。
同居的前半年,我们感情很好,我甚至以为会这样过一辈子。不过,渐渐地我发现她消费挺高的,喜欢泡吧、逛商场、去哈根达斯喝咖啡什么的。时间长了,两人就闹起别扭,她总说我不给她买她想要的东西,说谁给谁买了什么,花了多少钱,谁又带谁到哪去玩,又花了多少钱。这话听着挺别扭的,我每个月生活费差不多两千块,一般我只花一小半,剩下的几乎都给她了,作为学生,没有工作,这个水平应该算可以吧,都是“啃老”,没必要把生活弄得那么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