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答复:
告诉妻子:原则上同意离婚,但希望再过一段时间。理由是:第一、孩子太小;第二、多年在一起生活,你感情上无法立即接受,请她给你一段调整、适应的时间;第三、反正她也无法立即与那个男青年结婚,所以马上离婚没有意义;第四、为离婚期间,你不干涉、阻碍妻子与那个男青年的交往,所以暂不离婚对他们的爱情不构成影响。
年长女子与年少男子的相恋,已屡见不鲜了,我们不能因为这种年龄的差距便说他们不会长久。但问题是,热恋中的情人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往往不能理智、清醒地看清自己和对方,看清这份爱情的实质与将来,更何况是相识仅3个月的一对恋人呢。所以,不妨给他们一点时间。几个月之后,也许他们自己就情断义绝了,热恋的光环自然会散去,妻子发现还是丈夫好,自觉自愿地回到你的身边。
很多外遇其实都是以这种形式结束的,对于你作为丈夫的来讲,这便叫欲擒故纵。但前提是你要默许妻子和那个男青年交往,只有让他们充分交往,才能破处神秘感,认清对方,才会为走出这份感情提供可能。绝大多数的爱情都是因为我们未能真正看清对方。
另一方面,这段缓冲时间对你也同样重要。妻子的外遇突然置你于痛苦之中,你必会本能地加以自我保护。但冷却一段时间,你也许会真正清楚自己需要一些什么。即使妻子最后仍决定离开你,你感情承受能力也会增加,有更多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