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贷款买房时会听到置业顾问告知买房人,到银行办理贷款需要提供几种证明,其中之一就是单身证明或者是结婚证,对于未婚者需要提供单身证明,而已婚者需要提供结婚证。对于像小编这种首次购房的人群来说,觉得很不可思议,买房为什么要提供单身证明或结婚证,而单身证明又该到哪个单位开据呢?办理单身证明需要什么证件?除了买房贷款外,哪些地方还需要单身证明呢?
根据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街道、单位和民政部门已不再有出具未婚证明的职责,由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作出书面声明即可。因此,现在没有单位可以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单身证明》),没有未婚证明,公证机关也就无法办理公证。
为解决当事人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活动中所需婚姻状况证明的问题,根据民政部“民办函〔2004〕32号”文件精神,当事人可携带户口薄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按规定,该证明中会注明“不排除在本辖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办理登记的可能性”的内容。
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具体如下:
1、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及本人页)、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
2、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注明是离婚)、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及本人页)、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当日办理离婚的,请满3天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