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的价值内容可以分解为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一是确定自己受到社会尊重的程度;二是确定自己享有社会权力的大小。前面已经阐述了,社会尊重与社会权力都是间接的价值形式,因此社会地位也是间接的价值形式。根据社会领域的不同,社会地位可以分为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文化地位三种基本形态。“统一价值论”认为,生产资料就是那些能够延伸、拓展和加强人的劳动器官的事物,生产资料的社会形式就是人类驾驭和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手段,它包括经济、政治与文化三个基本层次。经济就是那些能够延伸、拓展和加强人的社会性劳动器官(包括互助性组织、合作性组织、协作性组织、股份性组织等)的事物,如公司、商店、工厂等,因此,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政治就是关于经济的法则(如公安局、法院、政府、军队等),其客观目的在于提高经济的效率性、目的性与持久性,即政治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也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文化就是关于政治的法则(如语言学、心理学、法学、宗教学等),其客观目的在于提高政治的效率性、目的性与持久性,即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政治,也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还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总之,人的社会地位高低一方面表现为社会在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与文化利益方面对于他社会尊重的程度(或维护程度),另一方面表现为社会在经济、政治与文化领域赋予他社会权力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