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短暂相处,长久惦记。在一起的时候,一起读一样的书,散一样的步,你固执去问我的前前男友,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你替我打字,尽管错字很多。没关系。
亲爱的,你回加国前送我的勒德·胡赛尔的《群山回唱》,我断断续续看完了,事实上,我在你的鼓动下又买了他的《灿烂千阳》和《追风筝的人》,正在读。你的记忆里我大概还是一个文学青年,但老实说,我有许多年不看小说了,生活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现世,看到的远远超出想到的,众生百态比任何小说都精彩离奇和荒诞不经,远胜过作家们坐在房子里虚构的故事。
我现在只读历史,哲学、宗教类的书籍,我感觉文史哲有如一个人的驱体,文学是肉,历史是骨架,哲学是血液,宗教是灵魂,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本能地将各种外在、浮华、装饰的东西剔除,只剩下骨架、血液和灵魂,有时甚至感觉骨架和血液都是多余的,恨不得直奔灵魂。
但我还是要拿出给蜈蚣虫穿鞋的耐心读这本将近三十万字的小说,为了你的那句“非常感人”,况且我也应允了你一定要写一篇读后感,感想写得好坏不重要,应允比一切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