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王灵聪 王芳 实习生黎韵)得知债主要上门来讨债,遂聚集他人持械预防暴力索债。没曾想,预防者反而主动砍伤了讨债者,还逼人下跪。昨日,发生在蔡甸的这一奇特案件经当地法院审理后,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伤人者邓某等3人半年至一年半刑期。
2006年4月,蔡甸区蔡甸街居民大李将承租的门面房以1.8万元转租给侏儒街薛山村居民张某,但张某一直未支付该转让款。去年11月初,大李的弟弟小李及其表弟代某等人向张某催款,并电话约定同月9日上门商谈还款事宜。
张某因担心小李等人暴力索债,遂联系邓某等人以防对方***。9日早晨,邓某等人携砍刀、鱼叉各2把赶至张家等候,以防不测。当日中午,小李果然带一行4人来到张家,提出不管多少先还一部分,余下的许个还款日期。
这时邓某一伙闪出,对小李等人进行殴打,还对这5人搜身并强迫下跪,持刀将其中一人头部砍中致轻伤。邓某等人提出当天先还1000元,余下1.7万元欠款春节分步归还。在支付给小李1000元后让其离开。
案发后,邓某等人赔偿了受害人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