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7月2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赵伟 通讯员舒秋膂 张雄) 一场病下来花了张大爷2500块钱,儿子则称与父亲已经签订了赡养协议,拒绝支付这笔住院费。一怒之下,张大爷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了法庭。前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将法庭搬进张大爷所在的村中,公开审理了此案。
前日(6月30日)上午,岳麓区人民法院坪塘人民法庭法官驱车50余公里,将法庭搬进了岳麓区雨敞坪镇张大爷所在的村中,公开开庭审理张大爷诉大儿子赡养纠纷一案,当地近百名村民参与庭审旁听。
庭审中,张大爷说,他今年81岁,家里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今年58岁,是当地一所中学的教师。今年4月,张大爷生病住院,需要交2500块钱住院费,问大儿子要这笔住院费,却遭到拒绝。
张大爷称,他与两个儿子签订了赡养协议,小儿子赡养母亲,大儿子赡养自己。如果生小病,医疗费由自己承担;生大病,则由大儿子承担。见大儿子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在多次上访无果后,今年5月20日,张大爷向岳麓区法院起诉,要求大儿子支付2500元住院费。
法庭上,张大爷的大儿子辩称,父亲50岁就退休了,他与弟弟赡养了父母亲30多年,已经尽到了义务。父亲说他生了重病,但从医院诊断来看,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病。父亲多次上访告状,使他非常气恼。
大儿子称,赡养协议并非像父亲说的那样,而是小病自理,大病由三姊妹商议,并未明确由自己一人承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休庭进行了调解,由于分歧较大,合议庭决定休庭对本案另约时间再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