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硕士还没有毕业,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这个女人,由于自己没有恋爱的经验,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很短的时间就确定了关系。却没想到,走入了痛苦的深渊。
自认识之后,一直是我在为她支付各种支出,日常衣食住行不算,还频繁的更换手机,以及给她们家小孩的压岁钱以及各种名头的钱。2002年我博士毕业留校工作,每月工资只有1700多。我供养她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8年我们离婚。
刚认识3个月,就以其姐姐做生意的名义向我要钱,先是2万。领证结婚后,更是以各种理由为其家人要钱,姐姐又借走5万,这些钱至今不还,一问起,她就发飙,撒泼。每次她要钱,我只有一犹豫,她必然撒泼、吵闹。她闹起来一点都不顾面子,经常在单位同事、学生面前闹,碍于颜面,每次我都是给钱了事。
好赌。她瞒着我,先买彩票,后炒股票,最终几乎全部亏空。 虚荣。当时我们条件不够,她却一直要买房。由于没有购买能力不愿殃及家人,我不肯同意。最后,她以买房投资的名义,让我通过家人在老家亲戚朋友处借款40多万。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加之她要用这些钱炒股,最终房子也没有买成。
我曾多次想过离婚,但她就是吵闹不同意,碍于职业脸面,以及不愿背负离婚的名声,最终没有离成。
2008年9月,两人实在无法生活下去,最终离婚。协议达成,我们向亲戚借的钱,全是我一个人还了。她姐姐借的钱,不还。另外,我给她15万。她在协议上动了手脚,把这15万写成是我自愿补偿。
离婚后,她竟然拿着我名下存款的复印件向法院起诉,说共同财产没有分割。而当时因为离婚时我相信了她,没有动用名下存款,现在就变成了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而法院调查她名下财产,都在离婚前辈她取走。由于自己没有防范,我上当了。她逃脱了债务,她名下的共同财产因为查不到而逃脱了分割,反而要分割我名下的银行存款,另外我还要给她15万!
自己觉得特别郁闷,辛辛苦苦养了她七年,竟然落到如此地步。七年来,没有为我买过一件东西,没有为我做过一次饭,没有付过一次钱,甚至在我外出学习的半年,她还传出过婚外情的绯闻。想不到最后还被她算计,我实在是无法接受,有时候真想和她同归于尽,可是想想父母,想想自己辛苦读书二十年又不忍。
现在把我的经历讲出来,提醒正在努力读书、辛苦工作的兄弟姐妹们,感情的事情,不要凑合,人品差的人不要妄想她会变好,她只会害了你。不为你着想,非常自私的人赶紧放弃,因为她们心里只有个人的利益,没有你,没有感情。她只会拿你当ATM,根本不会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