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买了只熊掌准备补身子,没想到身子没补到还吃了官司。
谢大伯今年57岁,萧山人,文盲,从事个体经营。5年前(2005年3月)的一天早晨谢大伯照例晨跑,7点多,经过叶青兜路靠近运河边上的小公园时,突然传来一个声音:“老板,有只脚爪要不要?”有个40来岁的中年男子神秘兮兮地叫住了他,边说边拿出一只黑色塑料袋给谢大伯看。谢大伯看到袋子里面装了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动物脚爪,问了句:“这是什么脚爪?”
中年男子说:“这是熊掌。”
谢大伯一听来了劲道,这可是大补的东西:“多少钱?”
“1000。”中年男子说。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800元成交,谢大伯马上回家拿钱过来将熊掌买下。
回到家后,谢大伯与老伴左思右想,商量了半天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吃这个熊掌,想想要不先放冰箱,等知道做法再拿出来吃,可是左塞塞右塞塞,家里的冰箱怎么也放不下。
老伴突发奇想:“我们经常去打麻将的那个休闲吧里有个大冰箱,那里肯定放得下。”
当天下午,老伴拎着熊掌去了那家休闲吧打麻将,把熊掌交给休闲吧里的厨师小方,告诉小方先把熊掌寄放在他们这里。
就这样,熊掌一直静静地躺在这家休闲吧的大冰箱里。直到2009年6月16日上午,***接到举报电话,说这家休闲吧的老板买了一只黑熊的熊掌。之后***赶到现场找到这只熊掌,当天下午,谢大伯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杭州动物园及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此熊掌为国家二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熊的一条后肢,价值人民币5010元。
昨天下午,谢大伯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谢大伯长得高高胖胖,1米75的个子,一口萧山话,说话含含糊糊,因为是文盲,谢大伯对法律一窍不通,甚至都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法庭一度因此中断审理,辩护律师为他做了一番指导,才继续庭审。
公诉人认为,虽然大伯还没有把熊掌吃了,但他进行买卖国家二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熊,还是犯了法。此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法规
根据《刑法》第341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