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情人汽车坠车而亡 警方侦查实验解开***

2010/7/21 3:02:4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5月22日中午,常州新北警方接到报案称新北区长江路段发生一起坠车事件,一名女子从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上坠下,脑部着地最终不治身亡。不甘心放弃这段感情的程某,发现汤某还是一个人租房居住,每天在前桥小区门口开面包车做黑车生意。

  5月22日中午,常州新北警方接到报案称新北区长江路段发生一起坠车事件,一名女子从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上坠下,脑部着地最终不治身亡。驾车男子在逃逸七八个小时后主动向警方自首,并坚持说是女乘客自己不慎坠车。而后,警方调查发现,驾车男子与坠车女子曾经是一对婚外恋情人。这起不同寻常的坠车事件,究竟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还是一起感情纠葛引发的刑事案件?

  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受害人已死无对证,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常州新北警方首次尝试侦查实验、再现犯罪现场,并结合前期的走访调查和监控资料,揭开了这一起坠车迷案。昨天,常州新北警方向记者披露了该案的侦破始末。

  □通讯员 姚汉新 快报记者 葛小林

  蹊跷坠车事件

  5月22日中午时分,一辆面包车在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室外紧急刹车,驾车男子从驾驶室跳下来,并转身从车厢里抱下来一个浑身是血的昏迷女子,冲进了急诊室。

  1个小时内,医院就做出了CT检查报告,受伤女子脑部伤势严重、生命垂危。值班***常香琴马上将这个结果告知了守在急诊室外的驾车男子。5分钟后,常香琴从手术室再次返回急诊室,她吃惊地发现病人的手机不见了,驾车男子也不见了。当天下午3点,第四人民医院向公安机关报警。

  当晚7点,常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向全市警方通报这起异常警情。就在刑警支队与钟楼警方连夜展开调查时,从新北交巡警大队传来消息,驾车男子程某主动投案自首了。

  程某,常州本地人,今年52岁。据其交代,当天中午他驾驶一辆牌号为苏DQ672的白色面包车,在长江路、太湖路口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中一名姓汤的女子意外坠车。程某说,汤某是他的朋友,坐他的车准备到长江路北面一个厂里去,到了那个地方女的说要下车,他说不能下车,车子还没有停稳,那个女的就跳下车了。

  程某除了出示自己的行驶证、驾驶证外,还拿出一张事先画好的路线示意图,向警方介绍事故经过。

  ***随同程某返回他所说的事故现场,然而几经勘查,警方始终无法找到血迹或其他方面的事故痕迹。在这种情形下,警方开始怀疑这起驾车司机先逃逸后自首的特殊警情,不太像是一起简单的坠车交通事故,程某也无法排除刑事犯罪的嫌疑。

  警方在此后的调查过程中调取了路口监控资料,找到了程某面包车在事发时段经过的画面,并在长江北路某电子厂门口找到了一大摊血迹,经DNA数据比对,与坠车女子汤某的血样完全符合!

  两当事人曾有地下情

  ***加强审讯力度,与程某展开正面交锋。程某这才承认,汤某与他曾有着一段地下恋情。

  程某说,1999年他在新北区开办了一家五金厂,汤某就在厂里当会计。厂长和会计本来工作接触机会就多,加上对方比自己小了12岁,年轻漂亮又能干,渐渐地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最后干脆各自离婚,汤某带着女儿和程某住到了一起。然而好景不长,2005年企业债台高筑,最终倒闭关门,程某和汤某的关系也失去了原先的亲密。2007年汤某回娘家,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不甘心放弃这段感情的程某,发现汤某还是一个人租房居住,每天在前桥小区门口开面包车做黑车生意。今年5月17日,程某花1万多元钱购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也赶到前桥小区门口做起了黑车司机。

  但是汤某认为两人的关系早已断了,对程某的纠缠十分厌烦。22日中午,他又走到汤某的面包车前提出借一盘磁带,结果还是被拒。程某感觉很伤自尊,恼怒之下伸手拔下了汤某的汽车钥匙。汤某着了急,向程某讨要钥匙,程某先是不肯,后来提出送汤某回去给女儿做饭,汤某无奈上车,谁知半途当中发生坠车。

  警方大致厘清了程某谎称行车路线的原因,是因为汤某的家住在前桥小区西门方向,程某开车后向东门方向行驶,必然违背了汤某意志遭到反对。那么程某有没有听到汤某的抗议,并发觉对方拉开车门威胁跳车,且及时采取刹车、停车等应急措施,就成为判断这起坠车事件性质的关键。警方决定通过侦查实验还原***。

  实验求证零口供结案

  5月26日上午10点,刑侦***来到前桥小区西门附近,随机邀请一名驾驶员参与刑侦实验,实验车型也是微型面包车。试验面包车按照40码左右速度。实验中,***按照监控提供的时间顺序,指挥驾驶员将车开到汤某真实的坠车位置,然后等待片刻后,将车从河海路口调头沿长江路往南返回,时间正好是10点25分到26分,与监控时间基本吻合。

  当天的实验结果表明,面包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如果车门被乘客强行打开,驾驶员会在坠车前的五六百米范围内发现险情,并采取应急措施。按照同样的实验内容,警方又随机邀请另外两名驾驶员参与实验,实验结果全都相同。

  “受害人打开车门是不是威胁嫌疑人,现在还不能确定,我只能说假设受害人打开车门威胁说要跳车,但是嫌疑人内心的想法是你不敢跳车,或者认为你肯定不会跳车,所以他没有停车、没有减速,没有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的话,应该存在过失行为。从法理上讲他就是过于自信,存在过失行为。”

  据悉,这也是常州警方首次采用侦查实验、再现犯罪现场,并结合前期的走访调查和监控资料侦破的一起大案。目前,新北警方在零口供情况下,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将犯罪嫌疑人程某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