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泼下牛肉汤烫伤路人 11家嫌疑户成被告

2010/7/28 4:06:1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超市购物后准备回家,不想被从天而降的牛肉汤烫伤。经耐心开导,万某最终承认是自己干的,向受害人徐女士道了歉,并赔偿徐女士一千元。最终,万某同意赔偿徐女士一千元,并赔礼道歉,这起《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超市购物后准备回家,不想被从天而降的牛肉汤烫伤。今年6月,南京市民徐女士遇到了这样的窝心事后,找到旁边一栋楼里的住户询问,但没人承认。无奈之下,徐女士将三楼到七楼的11家“嫌疑户”全部告到了建邺区法院。经过法官勘查,找到了嫌疑最大的四楼住户万某。经耐心开导,万某最终承认是自己干的,向受害人徐女士道了歉,并赔偿徐女士一千元。

  据悉,这也是《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全国首起高空抛物致人受伤赔偿案件。

  楼上泼下牛肉汤烫伤人

  6月10日下午4时许,徐女士从南湖某超市购物回来,准备将购买的东西放入自行车篓里回家。突然,她感到脸上身上滚烫的,不由大叫了起来。叫完之后,徐女士一看,手臂被烫了个泡,身上到处都是粘糊糊的油性液体,还带着一股牛肉味。徐女士抬头一看,发现旁边是一栋十多层的居民楼,汤估计就是从楼上泼下来的。

  见徐女士被烫伤,围观群众拨打了110报警。几分钟后,社区负责人、110***均赶到了现场,陪同徐女士找到相对应的单元,从一楼逐户排查到七楼。但这些住户无一人承认。但***发现了一个细节,三楼住户的防雨棚上散落着几处新鲜液体的痕迹,一看就是刚刚落上去的,如此似可排除三楼以下住户的嫌疑。

  到底谁干的没人肯承认

  因为没人承认,徐女士来到建邺法院,准备将3楼以上住户共11家告上建邺区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自己的医疗费并赔礼道歉。建邺法院诉讼调解中心的法官通过现场勘查,把重点目标锁定在了四楼住户万某家。

  之所以锁定万某,是因为事发当天,所有人家都是一看到***来就开门了,只有万某磨蹭了半天才开门。开门后,***在万某家灶台上发现了和徐女士身上类似的液体。随后,法院找万某了解了情况。经过法官细心分析和耐心说服,万某从开始的抵触激动,转为了配合。

  万某问法官,如果没有一家承认,法官将如何审理。法官回答,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旦开庭,将由各被告就排除自己所为向法庭提供证据,如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被法官采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官将建议每个被告接受测谎,撒谎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所有的赔偿费、测谎费、诉讼费都要由其承担,仅测谎费就需两万余元。如有人不愿测谎,那所有不能排除自己嫌疑的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没等到测谎他认错赔钱

  万某又问测谎有什么科学依据。法官告诉他,测谎是一种科学活动,是运用精密的测谎仪器来记录受测者的各项身体指标反应,以判断其是否说谎。一件事情发生后,必然在行为人的脑中形成一定的行事轨迹,无法磨灭。当再次被问及相关问题时脑中就会对该事件作出反应,而撒谎是违背脑中原有的事实的,撒谎者就会在心跳、汗液的分泌及图像显示上必定不同于说真话的人,因此一般情况下,测谎的准确度是相当高的。万某仍不承认是自己干的,但要求法官给他时间好好考虑。但事隔多天,也未见万某回复,诉讼调解中心的法官建议原告徐女士正式起诉。

  开庭前几天,万某打来电话给法官,“我认识了自己的错误。那天中午,我将饭菜烧好,等老婆回家。但老婆在邻居家打牌,喊了三四次她也不听,直到下午三点多才回家。回家后还怪我喊她吃饭害她输了钱。我一气之下把牛肉汤朝她泼过去,她躲到了一边,牛肉汤就从窗户口泼了出去”。

  最终,万某同意赔偿徐女士一千元,并赔礼道歉,这起《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通讯员 金泰文 金立安

  本报记者 罗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