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国家信息中心委托的XX公司,你有一部XX品牌的轿车,我们想请你到公司来作个问卷调查,有200元油卡相赠。”这是记者最近接到的一个电话,人名、电话、车型、车牌号码一一对上。可以确定,记者的车主信息被倒卖了。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接到过类似的电话。就在最近,8万个温州老板的手机号在网上被要价280元公开出售。据卖家称,他有浙江45万名企业老板的联系方式。经记者取样确认,85%的信息准确无误。
源头:155万车主信息被“**奔”
7月22日,四川、浙江两名协警因从公安内网上下载车主信息出售给他人,被苍南县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从两协警处买得车主信息又出售给他人的刘美霞,也犯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温州此案具有相当典型意义:在以往的公民个人信息泄密案中,一般能被抓获的往往只是买卖链条上的一个中间人,而这次的涉案者却是倒卖的“源头”。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国内破获的类似案件中,直接查处政府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并不多。
据警方调查,四川旺苍县人郑飞是旺苍县***大队嘉川中队的协警,温州市苍南县人苏炳珏是苍南县***大队灵溪中队协警。这两人利用工作之便,从车管系统盗窃车主信息,然后转手倒卖,从中渔利。
从法院查实的案情看,2009年8月1日左右,一个网名叫“光刀刀”的人(真名毛传龙,已另案处理)通过互联网找到了郑飞。毛传龙向郑飞传授了偷窃下载信息的方法,并向郑飞提供了网页数据下载软件和下载演示视频等工具,要求其到公安内网下载车辆车主信息卖给自己。
在此后一个月左右,郑飞利用自己在嘉川***中队当协警的便利条件,查询和下载了约100万条车辆车主信息,通过互联网发送给毛传龙。
2009年10月份以后,因全国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升级,郑飞因没有公安数字身份证书登陆公安系统,便决定自己做中间人,另找人偷窃车主信息。
2009年11月底,郑飞通过互联网以“野人”、 “小田”的网名找到在苍南县公安局***大队灵溪中队当协警的苏炳珏。此后不到两个月,苏炳珏利用晚上无人值班之际,多次利用窃取的公安数字身份证书登陆公安内网全国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和下载了55.7758万条车辆车主信息,然后通过互联网全部发给郑飞。
自此,仅两名协警,就偷窃了155万名以上车主的信息,卖给了中间商毛传龙和其他客户。
155万条信息就这样被“**奔”了。有知情人说,这些信息可以被不断地、反复地倒卖下去,两三年后,就很难再查清谁是泄露信息的源头了。
失控:现代人饱受“信”骚扰
苍南县法院判决的这起案件,影响当然不止于法庭。在生活中,我们几乎都受到过信息外泄造成的骚扰。
最近,刚在杭州注册了一家分公司的陈胜发现,公司的固定电话经常接到一些培训公司的电话,要求提供培训业务。“连我们公司的全名、注册地点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陈胜2008年来到杭州工作,同年5月他买下一辆新车,最先打来电话提供“热心服务”的是各种保险公司。“大到平安、太平洋车险,小到各种不知名的,特别是每年换车险的时间段电话更多。”
之后就是各种汽车俱乐部。“有的打电话,有的发短信,以各种方式招揽你加入俱乐部。”
在杭州买好两套房子之后,陈胜每天接到各种中介公司、装修公司的电话和短信,询问的内容包括新房要不要装修,要不要转售,要不要出租,要不要做抵押贷款,还有房产公司过来询问要不要购买新的房子或是商铺,近到浙江省内的杭州、嘉兴,远到山东威海、青岛,全国各地都有。”
陈胜不堪其扰,他几乎可以肯定地判断——自己的信息被出卖了。
但,由于信息被出卖带来的烦恼恐怕还不止这些。杭州的夏女士是一个全职太太,老公在杭州的买卖做得不小,家中大小事都由夏女士打点。
去年某日,夏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要求夏女士打款到某账号上,夏女士以为是平日司空见惯的诈骗电话,听过就算了。可是过了一星期,对方再次打电话过来,居然直呼夏女士的名字,并报了一串地名。夏女士惊呆了,对方说的竟和自己刚搬离的家庭地址完全吻合。
“我们平时很注意保护隐私,轻易不会透露自己的家庭地址。”针对这个让她心惊的骚扰电话,夏女士最后还是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尽管最后对方没有实际行动,不过我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仍然很不放心。”
另一名周先生的处境则令人哭笑不得。他一向工作很忙,接到“信”骚扰电话时,通常会不耐烦地挂断。之后,他发现自己接到的电话却越来越多。“反省”之后,他怀疑是由于自己态度不好,对方可能觉得做他生意的可能性不大,于是将他的信息再转手卖掉,导致知道他信息的公司越来越多。
黑链:一条信息不断倒卖身价暴涨
在公民个人信息的偷盗、倒卖链条上,获利最丰厚的往往不是源头,而是中间商。
如旺苍县协警郑飞,以每条信息0.05元的价格将部分信息卖给毛传龙。
毛传龙获得这批信息后,一转手又以0.15元的价格将部分信息转售给陈天水(另案处理),得款6.5万元。
尝到甜头的郑飞自己也做起了中间商。苍南协警苏炳珏以0.2元的价格卖给郑飞一批车主信息,共获得3.57万元。
然后,郑飞将自己从苏炳珏处购得的一部分车辆信息和自己下载的车辆信息出售给毛传龙,共得款9.79万元。减去给苏炳珏的部分报酬,还获利6万多元。
2009年12月初,郑飞又通过QQ认识了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的刘美霞,尔后以0.6元、0.7元的价格多次向刘美霞出售车主信息。从2009年12月12日到2010年1月13日,共交易150.3192万条车主信息,刘美霞共支付给郑飞信息费15.42万元。
一转手,刘美霞又通过出售这批车辆车主信息共得款42.99万元。减去给郑飞的信息费15.42万元,获利27万多元。
由于仅获利3万多元的苍南协警苏炳珏于2010年1月9日投案自首,一星期后,郑飞也到公安机关投案。
接着,刘美霞也被警方抓获。
在法庭上,警方提供了远程勘验工作记录、浙江省公安厅IP异常访问日志清单等证据。
此案虽然从司法上有了一审判决,但危害并没有结束。刘美霞自称将信息卖给了一些保险公司和车友俱乐部,但警方并未查到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