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兴李磊命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媛)今天上午10时,大兴李磊灭门案将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磊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目前,法院尚未就此发布开庭信息。一中院表示此案为限制宣传案件,媒体可旁听但不得庭上拍照等。
今年30岁的李磊,被控去年11月23日晚杀害了一家六口。检察机关称,当晚,他在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父亲家中,持尖刀先后切割妻子、妹妹、父亲、母亲和两名幼子颈部,造成六人死亡。被告人李磊作案后逃往海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前李磊曾供述,他因琐事长期对亲属不满,遂起意杀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磊无视国法,因家庭琐事竟不顾伦常,故意非法剥夺至亲生命,致六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李磊的刑事责任。
承办此案的市检察院一分院公诉一处检察官表示,目前李磊情绪非常冷静,愿配合司法机关尽快走完诉讼程序。亲友已为李磊聘请了律师,而李磊的岳父母、奶奶均对他提出了民事赔偿。
■ 律师说案
李磊案反映教育缺失
昨日,有着多年刑事辩护经验的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环宇分析,李磊灭门案影响重大,情节十分严重,按照其个人的从业经验分析,李磊是必死无疑,死缓的可能性都几乎没有。但即便如此,审理程序没有走完,所有犯罪嫌疑人都有权接受辩护。
李磊案的辩护可从教育缺失角度进行。
从发案原因看,李磊案发生的原因是家庭积怨,是一个长期过程。悲剧的产生归结于家庭教育的缺陷、社会教育的失败导致的结果。
从一定程度上讲,受害人对李磊的长期压抑也承担一定责任。如果把李磊放在一个良好的教育体制和氛围中,也许不会产生悲剧结果。社会和家庭应承担一定责任,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在他一个人身上。
本报记者 朱燕
■ 人物回放
李磊:十几岁就想杀父亲
看守所内,李磊情绪稳定,还托朋友送了钱和几套名牌衣服。他盼着尽快走完法律程序,“早点有个了断”,但不愿在死后埋在妻子旁边的半个墓穴。
去年11月23日,李磊亲手将妻子、妹妹、父亲、母亲和两个儿子杀死。外人眼中内向、城府很深的他,却因“家庭积怨”,亲手使完整的家庭化为乌有。
从小爱打架常挨父亲揍
如今的天宫院村已被拆成一片废墟。
1980年12月3日,大兴区天宫院村。李汉朝、向国华夫妇有了第一个孩子,取名李磊。
老村民说,李汉朝在村里人缘不错。他经营过一家建材厂,但几年后关停。对此,村里人有的说赔,有的说赚。
李磊从小在祖父母身边长大,爷爷奶奶对他疼爱有加,更舍不得打骂。
8岁上小学时,李磊回到父母身边。
几位村民对李磊小时的印象是,“猜不透他究竟在想什么”。“你不和他说话,他是不会和你说话的。”
虽然内向,李磊从小喜欢打架,为此经常挨父亲的打。
一位老邻居称,李汉朝经常打李磊,连打带骂,有时甚至吊起来打。但很少见李磊喊疼,不躲避也不反抗。
李磊被捕后曾说,十几岁时就有杀死父亲的想法,但没想好具体怎样杀人。
中学时,李磊从天宫院小学转至大兴六中。
如今,当年老师或调离或退休,很少人能记起李磊这个名字。
李的一名同村同学说,李磊上中学时各科成绩都不出色,平时沉默寡言,很少和同学们在一起打闹。
西红门做不法生意发家
17岁时,挨了父亲一次暴打之后,李磊离家出走,前往西红门。
初到西红门,李磊先后经历了多次打工生活。李磊在接受采访时说,离家的那段时间是他一辈子最开心的时候。在此,李磊认识妻子王美玲。
王美玲大李磊3岁,出生在河南驻马店,下面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家境贫寒。
18岁时,王美玲辍学来北京打工。王美玲的母亲说,女儿曾在一家冷库打工,由于生活节俭、做事认真,深得老板夫妇的照顾。
后来,王美玲认识了李磊。两人开了一家名为“华益达”的理发店。李磊自然成了理发店的保护者,因此多次与外人打架。王美玲的家人说,李磊身上有一条长疤,就是打架被砍的。
2002年,李磊、王美玲注册结婚。
婚后,王美玲给李家生了两个儿子。
2009年前后,天宫院村拆迁,李家废弃的工厂大院和自家住房,换来数百万的补偿款。
王美玲的父母回忆,当时李磊曾兴奋地跟他们说,将来的房产怎么给两个儿子分房产。
同时,他们也听到女儿经常抱怨李磊,抽好烟、穿名牌,大手大脚。
李磊不缺钱。
他的一位挚友称,李磊年龄不大,但交际圈很广,“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该挚友说,李磊刚20岁出头的时候,手下就聚集了一群兄弟。从事过一段时间“发廊女”生意,“一个月的收入二十来万”。李磊还曾跟别人合伙做变压器生意,这是一项稳定的收入。另外,李磊注册了几个公司,从事过信用卡套现行当,从中抽成。“就是坐在家里,每月也有几万元的收入。”
去年5月,李磊投资20万,与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天天火火”的饭店。
称被家人贬低“早想杀人”
朋友说,曾听李磊念叨过,父亲不像从前那样对他打骂,但老唠叨他不务正业,李磊总会趁机溜走。
据媒体报道,李磊被控制后也称,父母总说他不干正经事,不支持他做买卖,还千方百计的干涉。媳妇这些年也老管他的事,回家晚了就争吵。媳妇做了安利生意后,就看不起他了,在这个家没有人认可他、尊重他,就连妹妹也和父母一起贬低他。
“不愿意和父母家人沟通,积怨时间太长了,我恨他们,早就有杀人的想法。”李磊说。
2008年10月的一天,李磊在西红门附近的早市,花50块钱买了一把木柄单刃刀。
出事头一天,有个亲戚结婚,李磊带父母、媳妇去参加婚礼。
李磊说,那天父母让他开车带他们去参加婚礼,”对我唤来唤去,还是那个态度,我不愿做也没办法。加上媳妇又跟我要钱趸安利,一下烦了,我就决定杀了他们。”
去年11月23日晚上,揣着那把早市上买的刀,李磊走进家门,先后将妻子、妹妹、父母杀死。
此后,李磊在阳台的沙发上哭了有四五个小时,想通了“大人都死了,孩子活着也是受罪。”他闭着眼将两个孩子杀死。
律师刘卫东曾代理李磊的案子,他称李磊在看守所情绪很稳定,“冷静得让人觉得不太正常”,希望快审快判,“早点有个了断”。
今日,李磊在法庭受审。
本报记者 孟祥超
■ 李磊案时间表
去年11月23日晚,李磊将父母、妻子、妹妹和两个儿子杀害。
去年11月27日,6人尸体被发现,警方展开调查。
去年11月28日,李磊在三亚被警方控制。
去年12月18日,市检一分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嫌疑人李磊。
2010年6月,记者获悉,精神病鉴定结论显示,李磊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0年7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10年8月4日,李磊案一审在一中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