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比说好的大,拆迁户很无奈。
常州市戚墅堰区工房北区200多户居民拆迁后被安置到五一路上的官墩小区。今年7月底,房子快交付了,可拆迁户却意外发现房子面积普遍超出10%。按照规定,超出的部分要按照3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给开发商。为此,每个拆迁户将要多支付几万元。
戚墅堰建设部门和开发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子面积超出是因为小区建造时间仓促,并否认“超出面积是为赚钱”的说法,对此,拆迁户们表示,因为时间仓促导致房子面积超出,“凭什么要我们老百姓来买单?”
□ 快报记者 刘国庆 文/摄
要多交两万块
才能拿到房
今年60多岁的花有才是一名退休工人,和妻子一直住在工房北区的小区里。2008年因为工房北区要拆迁,他和拆迁方签定了拆迁协议。按照协议,原有46.17平方米的住宅被拆迁后,将安置给他官墩小区一处60.1平方米的房子。房屋拆迁补偿、装修、过渡费、电话有线搬迁以及提前搬迁奖励费等各项费用加起来,一共17万多元,而安置房的价格则需要16万多元。这样算下来,花有才拆迁后拿到一套毛坯房,只能领到1万多元现金。
按照2008年的协议,花有才被安置在官墩小区17幢甲单元502。可前不久,一纸通知却让老两口高兴不起来了——安置房的面积变成了65.99平方米,还要求他们尽快去售楼处签定购房合同。
花有才表示,按照规定,超出的部分要按照3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给开发商。“也就是说我要多交近两万块钱才能拿到房。我们是安置房,而且一下子超出10%,拆迁方说这笔钱要我们出。”
工房北区拆迁后被安置到官墩小区的拆迁户有200多户。居民们拿到的房子面积比拆迁协议上约定的面积超出了不少。比如一种110.7平方米的户型,新房面积则有118.06平米。“90%的房子都超面积。”一位徐姓居民说。
交锋
开发商:时间仓促导致面积超出
戚墅堰区建设局副局长秦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大部分房子都存在超面积的情况。”至于具体原因,是因为小区建设时间太过仓促。
官墩小区的开发商衡熹公司经理朱加鹏解释说,他们接手官墩小区后,由于时间紧,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同时报批,2008年8月1日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一共2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我们两个月的时间就把方案图做了出来。2008年7、8月份拆迁户签协议时看到的户型图和房子面积,都是那时我们做出来的。”一直到2008年12月份,小区建造的施工图才正式出来。2009年4月,小区动工建设,2009年11月份拿到预售许可。秦汉明补充说,绝大多数拆迁户签协议的时间正值2008年7、8月份。
朱加鹏解释说,超出的面积主要是管道井、过道、电梯前室以及部分1楼电表间。他举例说,“2008年给拆迁户的户型图,当时出图的时候,每幢楼两个电梯是靠在一起的,两个电梯门直接通过道,但是到年底设计施工图的时候,消防要求提高了,增加了一个电梯前室,电梯出来后由前室再通过道。”
目前,官墩小区出现了房子面积超出的情况,考虑到小区当初规划的容积率,因此另外4幢尚未动工的房子楼层将减少,原来都设计了18层,现在则变成了2个17层,一个14层、一个15层。在采访现场,建设部门和开发商否认了“超出面积是为赚钱”这一说法,“从后面这4幢楼建设面积被迫减少也可以看出我们不是为了增加面积赚钱。”
拆迁户:3300元/平方米,凭啥我们买单
对于由此造成的安置房面积超出的情况,秦汉明也向记者介绍了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果拆迁户觉得面积超出了,可以换面积小的房子,其次,“我们给他们超出面积的价格是3300元,市场价要4000多,这本身就是给拆迁户优惠了。”
不过,对于建设部门这一说法,拆迁户们显得很不满意。对于建设局提出的“换房”的解决办法,很多居民也表示“很不现实”。“我们不知道他们还有多少房源可供我们调换,房源能否满足。而且增加的面积是公摊面积,并不是套内面积,我们当然会不满意。”一位徐姓居民则说道,“他们给我们安置房,至于安置小区地块取得、由谁来建设、花多长时间建设,都是他们来考虑的事情,现在因为时间仓促导致我们的面积都超出了,这与我们拆迁户无关,凭什么要我们老百姓来买单?”他还提出,出现这个问题后,没有人与居民开听证会商量,“他们就是硬性要求我们超出的面积出3300元一平米,这实在太不合理了。”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在楼盘施工过程中,各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实际面积与规划面积不符,面积误差在1%左右是十分正常的。因此,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会在合同中有关于误差是否超过3%的约定,而出现超出10%的情况则是相当少见,“在商品房开发中,反正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