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 记者 史宗伟 摄
搭摩托回家,与市政执法车相撞,两男子不同程度受伤。送到医院后,医生认为伤情不重必须先缴费再治疗,市政执法人员称执行公务没带钱……一拖三个多小时无人管,直到伤者亲人赶来,才将他们转走接受治疗。
昨日,伤者何业荣和陶朝文非常气愤———自己除了肉体上受到伤害,所经历的遭遇更让人心痛。
回家
摩托撞上调头执法车
昨日凌晨,记者闻讯赶到江北区一院,在该院CT室过道上,伤者何业荣和陶朝文坐在轮椅上,双手捂头,不停地呻吟着。
记者看到,受伤较重的何业荣左腿牛仔裤被撕开一条大口子,膝盖处露出一道伤口,不停往外冒血珠。“不晓得我的左腿怎样,没有知觉!”自称胸闷心慌的何业荣望着CT室里的医生们,焦急不堪。
陶朝文回忆,16日深夜,他和朋友何业荣从江北区大石坝搭乘一辆摩托车回五里店。11时左右,直行的摩托车途经建新东路新村小学门口时,突然撞上一辆左转调头的江北区市政执法车,包括摩的司机在内,三人纷纷倒地,抛出去两三米远。随后,***出现场,两人被江北区一院120急救车拉进医院。
陶朝文告诉记者,当他们到医院后,一起跟来的两名身穿制服的市政执法人员称没带钱,医院也因他们未缴费用不予检查。“我们到医院已快一个小时了,至今没任何人理我们,连简单的消毒处理都没有。”陶朝文称,事发后,他的家人赶到医院,多次哀求执法人员付钱让他们立即检查,哪知这种要求,竟遭到随后赶来的另外两名便衣执法人员的谩骂。
医院
伤情不重先缴费再检查
在CT室,正在看网络电影的几位值班医生表示,事发后,他们也向总值班汇报了情况,但没有得到同意。因此,他们不敢擅自检查。
“伤得并不严重,肯定不属于必须抢救的急救病人!”一名男医生解释称,凭经验判断,两位伤者没有生命危险,伤情不太严重。记者问:“如果两人有颅内出血等隐蔽伤情怎么办?”该医生支吾起来,坚称“肯定没问题”。
撞人者
财务下班身上没有带钱
“我们身上没钱,而且单位财务已经下班了,叫我有啥办法?”在医院,一穿制服的张姓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事发时,他们正在建新东路巡逻,调头时发生了车祸。到医院后,他们发现医生开出的检查单费用有2000多元,由于身上没这么多钱,他们在值班医生的建议下,向医院值班室申请先检查,但没有得到同意。因此,两名受伤者没有接受任何检查和伤口处理。
该执法人员还称,他们是在执行公务,即使要支付费用,也只能由单位出面,财务第二天才上班,究竟该如何安置伤者,他们爱莫能助。就在记者采访后约一个小时后,一位自称姓崔(编号5001146)的相关负责人赶到医院,但仍表示没有钱,不知道怎么办。
“我是直行,执法车在双实线上左转调头,他们的全责!”摩托司机彭景彬说,他们是直行前往五里店,而执法车是违规调头,才导致事故发生。
处理
江北市政昨日道歉付款
直到凌晨2:40左右,何业荣的一位家属赶到后,在了解到这些无奈的理由后,只得将两人转院至长安医院。记者随同抵达长安医院时,时间已过了凌晨3:00,两位伤者已在江北区一院“晾”了三个多小时。
记者昨日从长安医院了解到,何业荣被诊断有轻型脑伤,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太寒心了,如果没有亲人赶来,难道就一直摆起不检查吗?”昨日,躺在病床上的何业荣说。
“紧急情况绝对先不谈钱,但如果伤情不严重,应该是先缴费再检查原则。”昨日上午,江北一院行政办公室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特别是这种病情不太重的事故最让医院头痛,因为责任划分等纠纷因素,单位不管、伤员跑了等,医院为此收不到费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按照常规,医生只能凭经验,根据伤情轻重与否判断是否该及时救治。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致电何业荣,他称江北区市政监察部门相关领导,到医院对他们进行了看望,并且对他们未得到及时救治而道歉,还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我们对他们迟来的道歉和救治只是勉强接受。”何业荣说。
目前,***正在对该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记者 黎奎
□律师说法
机动车双方和医院
都有义务救伤者
重庆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林达称,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任意方都有支付救治费用救人的义务。同样,如果因拖延救治时间,而对伤者造成伤害的,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按照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原则,医院应积极抢救并进一步治疗伤员。如因医院治疗不及时,或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对伤者造成了损害,医院还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