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认识10天“闪婚”婚后37天“闪离”【图】

2010/8/27 12:04:16 作者:沉墨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这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都是80后,来自集美区同一个镇,原告方是丈夫,他要起诉离婚,被告方是妻子,她要求高额赔偿。法官审理后认为,只要互让互谅,小林与小薇两人还是可以共同生活的,因此法院驳回了小林的起诉,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口述:

    认识10天“闪婚”婚后37天“闪离”【图】

  他们认识十天,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就在“闪婚”37天后,又要闹“闪离”。法官说,他们都是80后,他们都很轻率。

  最近,厦门各区法院受理的80后离婚案件暴增。而且,80后离婚愈加低龄化。离婚当事人不少生于1985年后,20多岁就走上了离婚的道路。据法官介绍,在80后离婚者当中,最年轻的离婚女孩年仅22岁。

  80后不是爱离婚,而是他们难以适应婚姻这个两人存

  在的模式,80后更适合谈情说爱。80后以为结婚是开始一场恋爱,离婚是恋爱结束。婚姻和恋爱差不多,可以多次恋爱也可以多次结婚、离婚。专家对此现象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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