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门两侧的1号、2号楼一楼是装了卷帘门的营业房
□今报记者 田霖实习生 崔闪闪/文图
买一楼的将来住二楼,买二楼的将来住三楼,这样层层往上顶,咱不是买房人都忍不住担心,房产证该咋办?房子有差价又找谁?买顶楼的住哪儿?到底为啥乱成这样?
这事出在开封一个拥有28栋楼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里。经适房小区突然“钻”出115间商品营业房,其中48间就在1号楼、2号楼的一楼,楼上的住户不得不 “步步高升”。规划乱成这,怎么没人管呢?昨日记者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
■ 声音
开发商是拿国家划拨的土地自己挣钱,我们至今不敢给龙翔香格里拉小区1号楼、2号楼定价。
——开封市发改委
1号楼和2号楼下规划的是营业房,近期市政府会议纪要说了,让他们补交土地出让金。
——开封市规划局
住房被“步步高升”居民不满
开封市民刘军(化名)是开封的一名低收入者,一家4口都没有固定工作,平时在路边摆摊维持生计。经过努力,2009年秋季,刘军终于申请到了位于开封东京大道与西环路交叉口的龙翔香格里拉小区2号楼一楼的经济适用房,并交了定金。
今年年初,他去看房子盖得怎么样了,发现2号楼一楼都是营业房,而他买的是一楼的房子。问了销售人员,对方说将来住二楼就行了。“我有70多岁的老母亲,当时多掏钱买一楼就是为了老母亲出入方便,现在一楼变成二楼,一点都不方便。”刘军说,一楼每平方米1940元,二楼每平方米1785元,买一楼住二楼就亏大了。
与刘军一起见记者的还有龙翔香格里拉小区的多名业主。
其中一名业主说,小区房子有6层的,有5层的,1号楼、2号楼是5层的。
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诉他,1号楼、2号楼一楼是营业房,承诺将来交全部房款时,买1号楼、2号楼一楼的,按二楼价位收,以此类推,买五楼的按其他楼六楼的价位收。但现在没人承认这回事了,买的是一楼,将来住的是二楼,交钱却还得按一楼的标准。
这些投诉者还说:“开发商在小区东侧还盖了60多间南北走向的营业房对外出售,这些房全部门朝小区外,房子不联排,之间留的都有出入小区的口,将来肯定影响小区的安全。”
刘军等业主说:“小区本来是开封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一个好典范,前段时间3号楼至28号楼交房仪式上,开封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都到小区来看了,不知道他们怎么想。这个小区的土地是划拨的,怎么能把100多间房都按营业房卖呢,那样土地性质不是变了吗?”
调查 营业房5900元~7900元/m2,承诺有手续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龙翔香格里拉小区,小区位于东京大道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北角,南侧是大门,紧邻东京大道,东侧为西环路北段,目前尚未打通。
大门东西两侧便是小区的1号楼和2号楼,两栋楼的一楼一字排开都是卷帘门,记者数了一下,有48个。
走进小区,发现3号楼到28号楼的东侧是一排平房,这些南北走向的平房距离东西走向的13栋楼的东墙都不足5米,平房并不是完全相连的,中间留有两个口,供人出入,记者从其中一个口走出,看到还有工人在平房内施工,这些平房面积大小不一,房间的深度也不同,有些是三间相通,有些仅一间,共有67间。
接着,记者来到了龙翔香格里拉售房处。一名三十来岁的女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营业房的销售情况。
她说:“1号楼和2号楼下共有48间房子,每两间为一套,每套88平方米,每平方米7900元钱,也就是每套69.52万元。东侧的是5900元~6000元每平方米,面积从37平方米到60多平方米不等。虽然贵了点,你可以去贷款,我们这儿保证有手续。”她还说,这些营业房卖得差不多了,如果买,得尽快。
说法 开封市发改委:至今不敢给小区1、2号楼定价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以及开封市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价位应该由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开封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共同定价,并公示,然后才能生效。
昨日下午,记者首先来到了开封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2009年10月的公示书向记者介绍说:“去年10月为该小区3号到28号楼的价格做了公示,从一楼到五楼每平方米的价格分别是1940元、1785元、1583元、1366元、1086元,均价是每平方米1552元。”
1号楼和2号楼的价位为啥没有?面对记者的询问,工作人员提高声音说:“那两栋楼我们没法定价,老百姓都跑来找我们多少回了,他们都把一楼弄成营业房了,咋定?开发商是拿国家划拨的土地自己挣钱,盖经适房是优惠低收入老百姓的,结果却是开发商在挣钱。我们都不知道这两栋楼的价位怎么定。”
这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说:“香格里拉这个小区以前就有很多问题,他们盖的车库都是一二十平方米的,每平方米都是按1940元卖的,谁给他们定的价?他们都是打法律擦边球。去年公示这个小区房价的时候,我们特意在公示上注明‘该小区规划内土地已计入成本,不得重复销售’,结果,他们又是强卖车库,又是在小区土地上开发商品房。这多挣的几千万给谁了?中间有什么猫腻,为什么主管部门都不说话?希望你们记者多关注一下。”
开封市规划局:听记者质疑“违法在先”立即拒绝采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开封市规划局。
开封市规划局稽查队的赵队长正在接待香格里拉的多名业主。赵队长拿着小区的规划图说:“1号楼和2号楼下,当时规划的确实是营业房,南北走向的那排房规划的是小区的活动室或者警务室之类的,不是营业房,是公共用房,如果他们要对外销售的话,是不允许的,我们明天去现场查看一下。”
“如果规划的是营业房,那土地性质不是改变了吗?”记者也挤到业主中间询问,赵队长说:“近期市政府会议纪要说了,让他们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性质还没变,怎么就能规划成商品房了呢?这不是违法在先吗?”记者再次追问。“你是干啥的?”赵队长立刻追问记者。得知记者身份后,赵队长立刻收起了规划图,并拒绝接受采访。在规划局内,记者来到多个办公室要求采访,都被拒绝。
在开封市城乡住房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姜杰说他们已经知道此事,目前正在设法解决龙翔香格里拉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价位问题。“怎么解决呢?”
姜杰说:“这个得和发改委商量一下,然后才能定。”之后就拒绝了采访,称“前几天市领导还参加他那儿的交房仪式,一下又出现这么多问题,这事不好说”。
随后,记者联系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这名负责人说自己在外地出差,婉拒了采访。
律师:规划局、开发商知法违法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说,国家开发经济适用房就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所以土地才以极低价位划拨给开发商。而在此事中,规划局明知土地性质是划拨,在土地性质未改变的情况下,在1、2号楼下规划营业房,明显违反《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土地法》,是典型的知法违法。
而开发商以营利为目的在经济适用房上开发商品房,也明显是知法犯法,按照《土地法》和《经适房管理办法》应该受到经济处罚,相关人员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