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威胁制造爆炸案发短信敲诈110

2010/10/29 4:45: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25日17点26分,常州一名男子竟向110发短信,称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汇款到指定账户,就要引爆其设在某人员密集场所的炸弹。经调查,王某是江苏沭阳人,今年41岁的他已经在常州待了10多年,平时经营一些印刷业务,每月收入也有七千元左右。

  本报讯 25日17点26分,常州一名男子竟向110发短信,称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汇款到指定账户,就要引爆其设在某人员密集场所的炸弹。常州市公新丰街派出所赶至“炸弹”所在单位进行排查,***与该单位安保人员对可能存放“炸弹”的地点一一排查,但是并未发现可疑物品。18时左右,发送短信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而其短信中的爆炸物根本就不存在。

  经调查,王某是江苏沭阳人,今年41岁的他已经在常州待了10多年,平时经营一些印刷业务,每月收入也有七千元左右。在向***交代自己的动机时,王某表示自己是头脑一时发热,才会有如此举动。

  10月25日下午1点左右,王某陪朋友到常州新北区找人套现。朋友为了从自己的信用卡中套出8000元现金,向对方支付了120元。见到办理套现的人做着一本万利的生意,王某感到十分生气,他本打算报警,但又觉得警察并不会管这些事。想着想着,王某就钻起了牛角尖。这时,他突然想干脆去敲诈一下公安部门。于是他在路边的书报亭花70元买了一张134开头的手机卡,又从家里找出一只早已不用的手机,编了一条敲诈50万元的短信发给了110。随后,王某又接连发出四五条短信,催促警方“时间不多了”,“还有15分钟”,并威胁公安部门,如果自己拿不到钱,将引爆炸弹,到时候所有后果都由警方承担。昨天,王某告诉记者,他心中清楚警方肯定不会给钱,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不满。据介绍,虽然王某所发布的恐怖信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警方仍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蒋昌林 钟良 郭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