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为生活费兼职摆摊遭学校没收商品

2010/10/9 0:33: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梅同学今年已经大四。梅同学本是一名大四学生,由于家境不是很富裕,平常的生活费都是靠自己打工和做兼职赚的。梅同学事后找到该校保卫处,想把没收的东西要回来,最初保卫处说开学时比较忙,让几天后再来,这一拖就拖了半个月的时间。

自己的东西没要回来,梅同学(右)很上火

自己的东西没要回来,梅同学(右)很上火

  本报讯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梅同学今年已经大四。由于家境并不富裕,梅同学每年的生活费都是靠自己打工做兼职赚来的。这不,眼看着又开学了,梅同学花了1500余元买了插排、锁头等生活用品,预备卖给需要的同学。没想到,东西还没等卖,就被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工学院)给没收了。东西被没收,梅同学非常上火,1500元可是他将近半年的生活费啊!

  校内贩卖小商品

  全被保卫没收了

  9月18日,是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学的日子。偌大的校园内除了熙熙攘攘的同学外,还有一些来自外校及社会上的商贩,今年读大四的梅同学就是其中一员。

  梅同学本是一名大四学生,由于家境不是很富裕,平常的生活费都是靠自己打工和做兼职赚的。以前他也总是趁着开学的时候去批发市场批些生活用品,然后再到各个大学出售赚些钱。今年趁着开学之际,梅同学花了1500元在批发市场买了插排、锁头等生活用品。18日当天,梅同学拎着两大包东西来到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兜售。

  就在这时,建工学院保卫处的保安及领导都来了。他们表示,学校是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的,同时也不允许贩卖物品。随后,就将梅同学等人的东西没收了。

  梅同学事后找到该校保卫处,想把没收的东西要回来,最初保卫处说开学时比较忙,让几天后再来,这一拖就拖了半个月的时间。“十一”假期结束后,梅同学再去,保卫处表示东西没收了就不能返还。那可是1000多元的东西啊,梅同学很是上火。

  校方说东西不会返还

  最终处理以后再说

  昨日,记者陪同梅同学一起来到建工学院保卫处。保卫处的孟副处长表示,那两天是学校开学的日子,学校内的人非常多。就是趁着开学之机,校内还出现了一批贩卖东西的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18日之前,学校的保卫处一直采取劝阻的方式,要求其离开。可是根本就撵不走,保卫处这边刚走他们那边就又卖上了。最终,保卫处只能采取没收物品的方式。至于梅同学要求返还没收物品,孟副处长表示,没收的东西不会返还,当天没收的还有很多人的东西。东西都没有动,最终处理以后再说。

  学校自有规章制度

  律师建议协商解决

  针对此事,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的王姝律师表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学校的保卫处不是行政处罚部门没有处罚权。可是校园管理又不同于社会管理,学校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也就是校园内的规定。首先梅同学没有经营许可私自进校园卖东西就是非法的,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秩序对其贩卖的东西没收,是依据校园内部的管理。“遇到这样的事,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律师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