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嗜赌父亲长期毒打兄妹,聋哑母亲也遭“恶父”泼硫酸毁容,陕西王氏兄妹被控联手将父亲骗到佛山杀害。去年底轰动一时的兄妹弑父案,近日佛山中院一审宣判,妹妹被认定“事先不知情”获缓刑轻判,哥哥也被法院认定有认罪、悔罪,且王父有长年虐待、打骂家人过错,也酌情减刑获判15年有期徒刑。
145位村民写信为兄妹求情
去年11月29日晚上9时半,57岁的王父身中多刀,倒在南海丹灶街头,因失血过多死亡。警方调查发现,凶案制造者,竟是死者22岁的儿子王某涛。
检方指控,王父在家长期虐待妻子,儿子王某涛自幼目睹母亲受辱,加上父亲平日嗜赌,动辄打骂他们兄妹。王某涛供述,父亲平时不但好赌,还经常打他们和妈妈,他来南海丹灶打工,也是想找机会干掉父亲。庭审前,兄妹俩老家145位村民,签名按手印写求情信。
“我知道错了,放了我妹妹和朋友,我接受任何处罚,愿意一个人去死。”庭审中,王某将所有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此前,妹妹阿红称,她没有想到,哥哥所说的“教训”,竟是把父亲杀了。她此前一直认为,只是带他出来殴打一顿。法官最终认定阿红的确事先不知情。其律师提出的她悔罪、认罪态度好,自首等从轻情节,法院均认可。
法院认定两人有四点从轻的情节
本案中,王某涛老乡,原平洲一家工厂的保安队长张某社也被认定参与杀人。庭审中,张某社称,自己事前根本没有主观预谋杀害王父,只是一时出于义愤的冲动杀人,因此其主观恶性较小。
法院认为,张某社在此前的供述中,曾多次稳定地供述自己与王某涛曾商量过如何杀害王父,这与王某涛的供述能互相印证,因此他的辩解不成立。
法院认为,王某涛作为案件的提起者、指挥者和组织者,直接参与了案件的全过程,张某社则直接用刀将王父杀害,两人均是案件的主犯。
但总结起来,两人有四点从轻的情节:王父长年虐待、打骂家人,使王某涛从小就心生怨恨,本身也具有一定的过错;王某涛能够打电话给妹妹,劝说妹妹前来自首,有立功表现;张某社的确受到王某涛的蒙骗;两人认罪、悔罪态度好。
据此,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涛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张某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阿红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