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滁州凤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为了实施自己骗婚取财的歹念,竟然雇佣了“妻女”、“亲属”,拼凑了“家庭”,组团忽悠行骗。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五河县人朱某找到被告人李某某,让李某某给其亲戚、凤阳县府城镇人大刚(化名)物色对象,李某某听后遂产生了以介绍对象为名骗钱的歹念。同年11月29日,李某某联系并雇佣了女青年张某和另外两名女子(身份不详),预谋由张某冒充李某某的女儿,另外两人分别冒充李某某的妻子及外甥媳妇到大刚家诈骗钱财。次日上午,李某某和张某等四人到大刚家相亲,李某某向大刚提出要见面礼,大刚后来分两次给李某某等人现金8400元和价值500元的烟酒等物品。
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