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交房租被赶走后谎报房东偷钱

2010/11/1 17:45:1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实习记者 张雪芳)10月30日,马某报警称,房东平先生不再续租商品房给他,还偷了他2万元钱。民警经过侦查后发现,是因为平先生不再续租给马某房子,马某心存怨气,便谎称平先生偷了他2万元钱。

  商报讯 (实习记者 张雪芳)10月30日,马某报警称,房东平先生不再续租商品房给他,还偷了他2万元钱。***经过侦查后发现,是因为平先生不再续租给马某房子,马某心存怨气,便谎称平先生偷了他2万元钱。

  平先生在扎基寺旁边有两间空房子,平时房子也没人住,平先生便把这两间房子当商品房出租。2009年,平先生把其中一间房子租给了马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时限是一年。

  马某租了房子后,主要是经营制作防护栏生意。从今年6月份开始马某就一直没有交房租,每次的水费、电费马某都少给或者是拖欠。

  平先生经常自己给马某垫付水电费,实在没办法,平先生决定收回租给马某的房子。今年10月30日,平先生打开了马某店子的门,把马某的桌子、凳子等东西搬了出来。平先生正在搬东西的同时马某出现了,并和平先生吵了一架。平先生说:“你欠的这几个月房租我也不要了,只要你搬走就行。”马某看到平先生把自己店里的东西都扔了出来,心里很不服气便报警称,平先生偷了他2万元现金。

  夺底路派出所的***接到报警后,立刻到现场进行调查。马某对***说:“平先生趁我不在店子里面打开门偷了2万元钱。”平先生说:“我没有偷他的钱,他欠了我3个多月的房租还没有交。我实在没办法才打开门,把他的东西搬了出来,邻居可以作证。”

  ***经过侦查发现,平先生根本就没有偷马某的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夺底路派出所的***对马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