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谢刚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不久,他的家人就意外收到了一份来自同村张某的借条,张某声称老谢在生前向他借了30万元,要求他的家人偿还借款和利息。通过三次司法鉴定,老谢的家人终于证明这张借条是伪造的。日前,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某赔偿老谢的家人各项损失共计29300元。
男子刚刚离世 同村邻居上门讨债
2009年6月30日,老谢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正当他的家人沉浸在亲人离世的悲伤之中时,同村的张某就拿着一张借条到思明区法院起诉,张某声称,老谢在生前向他借了30万元,要求老谢的妻子和子女偿还这笔借款和利息。
老谢尸骨未寒,一家人都被这 “从天而降”的借条弄懵了。因为从没听说老谢向张某借钱一事,家人开始怀疑这张借条是否真实。
三次司法鉴定 借条一会真一会假
于是,老谢的家人向法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司法鉴定。
随后,法院委托福建新伟司法鉴定所对张某提供的借条进行了鉴定,得出的结果是,签名的笔迹和落款日期笔迹与老谢的家人提供的样本是同一个人书写的。
鉴定结果出来后,老谢的家人不相信,于是,又自行委托了福建中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这次,中城鉴定中心得出了一个和新伟鉴定所截然相反的结论:借条的落款署名和日期为喷墨打印而成,并非人工原始书写。
因老谢家人申请重新鉴定的请求并没有获得法院准许,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老谢的家人在继承遗产限度范围内偿还张某30万元及利息。老谢的家人不服,又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中院同意了老谢家人的请求,再重新进行一次司法鉴定。
经过老谢的家人和张某协商,法院委托上海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该借条再进行了一次鉴定,最终得出的鉴定结论让***水落石出,借条的落款签名和日期数字都不是书写工具原始书写成的,而是复制形成。于是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被告变成原告 获赔近三万元
二审判决后,老谢的家人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某就虚假借条带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赔偿。
老谢的家人认为,张某在老谢意外身亡后,不顾一家人的悲伤,还拿着虚假的借条起诉原告,散布相关谣言,恶意中伤一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老谢的妻子更是悲愤交加,一度卧床不起,身心都受到很大伤害。
法院认为,张某在老谢一家失去亲人之时,以伪造的“借条”向法院恶意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并导致原告产生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他的行为构成了侵权。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某赔偿老谢的家人各项损失共计29300元。
(文中人物和鉴定机构均为化名)
导报记者 陈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