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浴池更衣室装摄像头被质疑侵犯隐私

2010/11/3 14:41:1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市民张女士:浴池只是在盗窃案件多发的男更衣室里装了摄像头,女更衣室并没有安装,只要浴池的工作人员处理得当不会泄密,就没什么大问题。浴池作为经营企业,更无权录制消费者的穿衣、脱衣动作,否则就是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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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报记者 陈鸿儒 图/本报记者岳茵茵

  事件回放

  市民王先生介绍,10月30日下午3时许,他来到了位于供销路上的翰林浴池,想趁周末好好洗个热水澡,谁知刚洗完准备穿衣服的时候,却发现更衣室顶上有个黑色的半球形物体,仔细—看才发现是个摄像头。更衣室可是个私密场所,在这里装上摄像头那不是侵犯个人隐私吗?王先生向浴池的工作人员提出质疑,而浴池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近来发生过更衣室盗窃事件,为了防盗,才在更衣室里安上了摄像头,“女宾那边没有摄像头,你—个大老爷们还怕这个?”工作人员开玩笑地说。“大老爷们也不行啊,这是侵犯个人隐私啊!”王先生洗澡洗了—肚子气。

  市民热议

  反对方:侵犯个人隐私应立即拆除

  市民张女士:这种做法太不尊重人了,更衣室这种地方绝对不能安装摄像头!严重侵犯了客人的个人隐私,谁还敢去洗澡啊!

  市民马先生:绝对不允许,不仅侵犯个人隐私,而且没有提前告知客人,如果为了防盗,应该在醒目位置提示客人,同时也可以震慑犯罪分子,让他们知难而退。

  支持方:应提前告知客人并严格保密

  市民刘先生:浴池更衣室里确实经常有人偷东西,我就遇上过,装摄像头也是个办法,但是应该提前告诉客人,并严格保密,而且得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市民张女士:浴池只是在盗窃案件多发的男更衣室里装了摄像头,女更衣室并没有安装,只要浴池的工作人员处理得当不会泄密,就没什么大问题。

  浴池解释

  有摄像头小偷不敢下手

  翰林浴池的负责人吴经理介绍,两个多月前,浴池更衣室里发生了—起盗窃,由于没有目击证人,只能由浴池赔偿了客人的损失,于是他就找熟识的同行“取经”,同行建议他在更衣室里安上摄像头,—来如果发生盗窃事件方便举证,二来安上摄像头小偷看到了也就不敢下手了。

  那么摄像头的影像资料会不会泄露客人的隐私呢?“我们指派了专人进行管理,所有资料全部严格保密,绝对不会泄露任何客人隐私。”

  部门说法

  摄像头位置选择要得当

  济宁市公安局科技处姬副处长介绍,根据《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应该将安装方案报当地公安局,然后根据工程大小划分等级,经过论证之后,才可以委托有安装资质的正规单位进行安装,如果没有经过报批就是违法的。

  但是浴池更衣室的环境比较特殊,既是盗窃案件多发的地点,又涉及到个人隐私,安装摄像头是为了防止盗窃类案发生,但是也会侵犯市民的隐私,所以在定位上比较困难。如果由于盗窃案件多发而安装了摄像头,之后没再发生过盗窃或者发生后为警方破案提供了有力证据,这样也是保护了市民的财产安全。

  在更衣室安装摄像头到底是否合理呢?姬副处长建议浴池等经营性公共场所可以在走廊、大厅、更衣室门口等不会侵犯市民个人隐私的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并在服务台设置贵重物品存放处,让顾客存放贵重物品,安排专人处理。

  律师观点

  浴池无权录顾客穿***

  杨力律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经营者不得窥探、偷拍、偷录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为了安全起见,经营者可以在大厅、楼梯、过道、走廊等消费者公开出入的地方安装监控录像。但是房间属于消费者个人私人使用的私密空间,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尤其是消费者的**体、身体特征更是严禁无关的人员知晓,除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例如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案件的需要,可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检查公民的身体),任何机关单位都无权收集公民的身体信息。浴池作为经营企业,更无权录制消费者的穿衣、***动作,否则就是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