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报复伙同他人绑架开豪车商人

2010/11/8 9:53:1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广西柳州警方昨日通报,柳州市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绑架案,一名被绑架56小时的福建商人被成功救出,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受害者银行卡上被取走的15.8万元人民币已于11月6日全部追回。

  广西柳州警方昨日通报,柳州市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绑架案,一名被绑架56小时的福建商人被成功救出,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受害者银行卡上被取走的15.8万元人民币已于11月6日全部追回。

  小区遭绑 手脚被狗链拴住

  41岁的蓝先生是福建人,多年前就携妻女到柳州经营建材生意,多年的打拼让生活日益富裕,后来购买了一辆红色豪车方便出行。蓝先生居住在航银路的某小区里,其店面就在离所居住小区不远处的柳邕路上。

  11月2日晚上10时许,蓝先生驾车回到小区,将车子停在车库后,就朝家中走去。当走到小区一处树阴下时,三个黑影突然冲上来,一人用手勒住他的脖子,两人抬起他的脚,硬是把他抬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银色“五菱之光”上,并塞到车子后座(坐椅已拆除),然后用一个自制的木盒罩在蓝先生的头上。两男子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拴狗用的铁链,将蓝先生手脚牢牢锁好,然后开车驶出小区。

  三名男子一直把车开到柳江县鲁比村附近一山脚下,对蓝先生一番搜身后,他们拿到了一些现金和手机,以及好几张银行卡。这时,狡猾的绑匪还用蓝先生的手机给其老婆发去短信,内容是“老婆,我今晚与朋友有点事,要出去几天”。想以此蒙蔽蓝先生的家人。

  绑匪随后开始了他们的威胁行动。一阵拳打脚踢之后,一绑匪用刀顶住蓝先生,要求他把每张银行卡的密码说出来,蓝先生只好将密码告知。

  家人报案 “神秘短信”起疑心

  蓝先生的妻子在当天晚上11时许听到手机传来的短信声时,心想认识自己的人都知道自己是一个目不识丁的人,会是谁来的短信呢?还这么晚发过来?蓝先生的妻子叫来十多岁的女儿帮忙看看,女儿说是爸爸发来的,并把上面的内容念给了妈妈听。

  “奇怪,爸爸从来不会发短信的,而且深知妈妈不识字……”女儿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拨爸爸的电话想问个明白,发现电话已经关机。

  第二天一大早,其女儿突然来了灵感,她打开电脑查询父亲银行卡上账户的存取明细记录,发现在当日凌晨3时许支取了8.5万元。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蓝先生的妻子于3日中午向警方报了案。

  目标锁定 熊某有重大嫌疑

  接警后,柳南公安分局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经过大量走访排查,柳江县进德镇、2007年有过非法拘禁前科、今年26岁的熊某进入了***的视线。此时熊某正伙同其他两名嫌疑人,押解着蓝先生在那辆租来的银色“五菱之光”上,因为每张卡每天取现的限额是2万元,因此他们要分几个晚上取钱,而在这期间,蓝先生几乎一直被关押在车内,熊某等人还让内急的蓝先生直接尿在空矿泉水瓶里……

  3日晚上,有线索传来:熊某在柳江县又用蓝先生的银行卡支取了9万元。4日凌晨1时许,韦海副局长带领20多名***,火速赶往柳江县实施抓捕。然而狡猾的嫌疑人发现路边不断有“疑似警车”时,竟然临时转头往一个村庄逃跑,***怕打草惊蛇,暂时放弃抓捕,他们断定嫌疑人第二天凌晨可能还会到柳江县的取款机取钱。5日凌晨1时许,警力共80余人分别伏击在柳江县拉堡镇的各个银行点,待目标出现后伺机抓捕。

  凌晨3时许,一名男子骑着一辆被盗摩托车出现在拉堡镇农贸市场附近一家银行的取款机前,“衣着打扮与之前调看录像时嫌疑人的特征十分吻合。”副局长韦海一声令下,***从四面八方围了上去,牢牢将正在取款机上输入密码取钱的男子控制住。

  经现场突审,男子正是熊某,他供认人质在两三公里外的山边。神兵天降,蓝先生既激动又感慨,要知道,从被绑架到被解救,已经整整56个小时了。

  随后,***当场从他们所开车上搜出了牛角刀和水果刀各一把、现金7.8万元,及4块汽车车牌、2块摩托车车牌。

  紧接着,熊某的同伙江某和莫某也在岩村屯落网。6日下午,警方又从熊某的暂住处搜缴回几万元现金。

  至此,“11·2”绑架案得以成功告破!

  绑架原因:报复心理滋生绑架行为

  据熊某交代,早在半年前,熊某开着一辆“五菱之光”途经柳邕路时,与开着豪车的蓝先生不期而遇,差那么一点点两车就“吻”上了,熊某伸头出来对蓝先生吼骂了几句,蓝先生不甘示弱也顶了几句,随后两人不欢而散。“一个外地佬,不就是开辆豪车吗?”熊某掉转车头尾随这辆豪车,直到看到它回到航银路某小区。

  因为熊某前段时间在老家赌博时欠下了不少债,为了躲债,只好暂时放弃对蓝先生的报复,逃到厦门去。一个多月后,见风声已过,熊某又悄悄回到了柳江。

  这时,熊某又想起了蓝先生。“他既然开得起豪车,必定手头很宽裕,何不绑架他,既能出气又能搞钱,岂不两全其美?”他就找了平时经常在一块玩的莫某和江某,直到11月2日晚上终于找到最佳的绑架机会。《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