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脚趾擦伤到医院就医后不治身亡

2010/11/11 11:05:3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市66岁童姓男子,今年3月脚趾擦伤到医院就医,隔天打了抗生素后就气喘而送入加护病房,住院2个月后不治。林新医院公关室主任吴士桂回应,童姓男子脚伤到院时,本身就已有蜂窝性组织炎,脚趾也严重红肿,院方才认为有住院必要。

  11月11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市66岁童姓男子,今年3月脚趾擦伤到医院就医,隔天打了抗生素后就气喘而送入加护病房,住院2个月后不治。家属怒控医疗疏失,院方回应是男子本身病情恶化。

  童姓男子的妻子说,丈夫虽有糖尿病,也曾中风,但平常行动、饮食都很正常。3月8日他左脚拇趾擦伤,因担心糖尿病可能会使伤口发炎,才到台中市的林新医院就医。医院检查后认为须住院观察,但隔天对童姓男子注射一针后,他就气喘不止,急救5小时才症状趋缓。但院方晚上又对童注射一针,童男再度气喘,之后就送入加护病房。

  接下来病况时好时坏,住院2个月后,因心肺衰竭而不治。童妻无法接受,“只是小外伤,被医院打针就弄死了!”她找医院谈判多次,求偿500万新台币,双方无法和解。

  林新医院公关室主任吴士桂回应,童姓男子脚伤到院时,本身就已有蜂窝性组织炎,脚趾也严重红肿,院方才认为有住院必要。当天医院就已对他注射2剂抗生素,隔天上午注射第3剂,童姓男子都没因此产生异样;直到下午注射时,他才开始气喘,晚上时再注射反应强度较低的抗生素,气喘情况未趋缓,才会送进加护病房。

  院方诊断病患应是蜂窝性组织炎,加上糖尿病、中风等多重病状,才会导致心肺衰竭,自认无医疗疏失,但答应给家属6万元新台币的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