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童被坍塌沙堆掩埋致死 家属获赔20万

2010/11/11 13:13: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董美玉 通讯员 王建忠 ) 8岁幼童在沙梁边的甬道中玩耍时,不慎被坍塌的沙堆掩埋,窒息死亡。去年5月19日,晓蕾的父母将万邦公司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对女儿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讯 (记者 董美玉 通讯员 王建忠 ) 8岁幼童在沙梁边的甬道中玩耍时,不慎被坍塌的沙堆掩埋,窒息死亡。因重大过错,施工管理方被法院判赔29万余元,但这起损害赔偿案并未结束,近日,法官终于为死者家人执结赔偿款20万。

  去年5月1日,年仅8岁的晓蕾(化名)和9岁的表哥小刚(化名),来到晓蕾父母的承包地里玩耍。

  晓蕾的父母承包地临近沙漠,旁边有一处沙梁地段,沙梁地段被石河子万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公司)挖出一条宽4米、高4-5米的甬道。两个孩子在甬道中玩耍时,突然一侧沙堆坍塌,8岁的晓蕾被沙土掩埋致死。

  去年5月19日,晓蕾的父母将万邦公司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对女儿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案认为,万邦公司作为管道工程的所有人和施工管理人,对该工程所形成的这条有危险性的甬道,万邦公司因未及时清除安全隐患,造成在晓蕾被坍塌的沙堆掩埋、窒息死亡,万邦公司有重大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2009年8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万邦公司赔偿晓蕾父母各项损失18.7万余元。

  晓蕾的父母对一审判决中的“死亡赔偿金”数额有异议提起上诉,认为晓蕾是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2009年10月13日,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万邦公司未到庭应诉。中院作出缺席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中有关“死亡赔偿金”一项,万邦公司共赔偿晓蕾父母各项损失及诉讼费2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万邦公司迟迟不履行判决,今年1月,晓蕾的父母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多方查证,了解到万邦公司因债务纠纷较多,其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在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尚有近100万元债务无法偿还。万邦公司没有履行能力,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冯林详细了解案情后,找到万邦公司主管单位石河子粮油收储公司,而石河子粮油收储公司称万邦公司属国有资产,应找国资公司。执行法官找到国资公司讲明案情,国资公司负责人让石河子粮油收储公司协调处理此事。

  几经奔走,执行法官多次协调,石河子粮油收储公司同意垫付18万元赔偿金,但此时晓蕾的父母却不同意。案件稍有转机再次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向双方讲明本案执行中的困难,并使晓蕾的父母意识到,孩子的意外死亡他们也有一定责任。

  近日,双方达成协议:石河子粮油收储公司替万邦公司垫付20万元给晓蕾的父母。这起死亡赔偿案历时一年多,晓蕾的父母最终拿到赔偿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