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赴亲戚订婚宴酒后坠楼身亡 两家反目成仇

2010/11/15 14:29: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高高兴兴赴订婚宴,谁料饭后从二楼摔下不治身亡,令喜事蒙上了一层阴影,更导致亲戚两家反目成仇。近日,在嘉定区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获赔7万元,因该起意外而出现裂痕的两家关系也得以修复。

  □晚报记者 陆慧 通讯员 朱燕佳

  高高兴兴赴订婚宴,谁料饭后从二楼摔下不治身亡,令喜事蒙上了一层阴影,更导致亲戚两家反目成仇。因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将订婚宴主人告上了法院。近日,在嘉定区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获赔7万元,因该起意外而出现裂痕的两家关系也得以修复。

  今年2月,家住嘉定农村的李德全忙碌而兴奋地为女儿张罗着订婚宴,因自家场地所限,婚宴酒席有部分摆在其哥哥李德安家中。按照当地农村传统,李家在订婚宴前一天中午就开始宴请自家的亲朋好友,其中就包括表弟刘惠明一家。饭后,喝了酒的刘惠明爬上李德安家二楼平台处,一不留神被脚边之物绊倒,身体一下子失去了重心,只听“轰”的一声,二楼平台的栏杆应声倒下,刘倒在一片瓦砾之中,在场的亲朋立即将其送去医院,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家中的顶梁柱突然倒下,让原本就不宽裕的刘家生活上陷入了困境,在赔偿问题上与李家兄弟的巨大分歧,也令原本相处融洽的两家人关系一下降至冰点。刘家遂一纸诉状,将李家兄弟告到了法院。

  法庭上,原告坚称刘作为两被告的无偿帮工,是应两被告要求爬到年久失修的二楼平台处帮忙固定松动的雨棚绳索,两被告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理应为义务帮工活动致死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则认为双方之间不存在义务帮工关系,两被告不是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主体,无安全保障的义务,对意外的发生无任何过错。

  嘉定法院承办本案的邹敏法官感到,法院判决虽可迅速定纷止争,但无法弥合亲情的裂缝,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只有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解开两家的心结。邹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耐心地为他们释法、析理、讲情,并放弃休息时间到刘李二家上门了解情况,让双方面对面平心静气地进行交流,换位思考。邹法官还邀请邻里乡亲,特别是家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辈一起做两家的思想工作,从法理、事理、亲情多角度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终令双方达成谅解。李家在法律的教化和亲情的感召下,表示愿意补偿刘家7万元,双方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