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杰 叶兆富 席阳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你想得罪人吗?那你就借钱给他。”一句俗语虽然偏颇,也道出一些人在金钱和信誉面前的丑恶。最近,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一名村民不但久拖不还,还残忍地把借钱给他的人杀害。日前,宿州市法院经审理判处这名“老赖”死缓。
经查,2008年10月15日,宿州市褚兰镇吴楼村杜某借王某2600元,后来还了600元钱,其余的2000元一直没有偿还。2010年2月12日,已是腊月二十九,王某多次催账,杜某表示现在没有钱,能不能再缓缓,王某不答应。
正月初五(公历2月18日)上午,杜某到邻居王某某家玩,遇见王某,王某再次催债,杜某回家后越想越气。当晚,杜某拿了把菜刀来到王某家,王某问他可是来还钱的,杜某请求以后再还,王某拒绝,杜某举起菜刀……
宿州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仅因为被害人向其索要欠款,竟产生杀人的恶念,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最终,判决被告人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